研究再嫁以刘兰芝再嫁看古代女性再婚现象封面

更新时间:2024-04-14 点赞:19830 浏览:8494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被焦仲卿的母亲赶回了家,太守却遣媒为子求婚,学生们对此不解。其实,秦汉时期虽有了贞节观念,但是人们对女子守节并没有严格的要求。盛世唐朝,妇女再婚现象广泛存在,妇女和她的第二任夫婿并不感到耻辱。到了宋代,封建礼教形成和发展,禁锢妇女思想、残害妇女身心的缠足恶习、禁止改嫁等开始流传,程朱理学极力主张“存天理、灭人欲”。明清时期更是达了登峰造极的程度。
[关键词] 《孔雀东南飞》,刘兰芝,太守为子遣媒,再婚
中学语文课本选录的《孔雀东南飞》是我国古代一首著名的长篇叙源于:科技论文www.618jyw.com
事诗,它代表了汉乐府民歌的最高艺术成就,与《木兰辞》号称“乐府双璧”,在文学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该诗讲述的是一个爱情悲剧:汉代末年,一个名叫刘兰芝的女子嫁给小吏焦仲卿为妻,夫妻感情很好,但焦母容不得兰芝,硬逼着仲卿休妻。仲卿不得已,只得暂时把兰芝送回娘家,等待时机再接回来。不料兰芝回娘家后,太守遣媒来为儿子求婚,刘兄贪图财势,逼迫兰芝改嫁。兰芝在与仲卿最后相见时,约定同死。结果兰芝投水自尽,仲卿上吊。两人死后,合葬在一处,精魂化为比翼鸟、连理枝,朝夕相伴,永不分离。
在学习时,同学们对太守遣媒为“娇逸未有婚”的儿子向被休的刘兰芝求婚感到疑惑,认为在贞节观念极重的封建社会,太守的儿子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娶结过婚的刘兰芝的,再怎么说太守的儿子条件是相当不错的,不可能娶不到妻子。其实如果了解一些当时的婚嫁习俗,也就不会感到不解了。在当代,妇女再嫁与初嫁是一样平常的事,身份一点也不会低,甚至再嫁后贵为皇妃、皇后的也有。著名的汉赋作家、未婚青年司马相如与新寡的卓文君一见钟情,相约私奔,心甘情愿当垆卖酒,文学史上传为佳话。这样的例子在名著《三国演义》里更是俯拾皆是:曹操征张绣时,见张绣的婶婶邹氏很美丽,便大许其愿“今宵愿同枕席,随吾还都,永享富贵”。如果不是张绣从中“捣乱”,邹氏也许就被曹操带回许昌去了。曹操的儿子曹丕,在攻破冀州后,见袁熙之妻甄氏“玉肌花貌,有倾国之色”,便有意纳之,并且得到曹操的允肯,而这时甄氏的原配丈夫还活着,只不过是势穷而矣。曹丕做了皇帝,甄氏自然贵为皇妃,死后还被谥为文昭皇后。和曹氏父子可以媲美的是那个“中山靖王之后”的“大汉皇叔刘备”,在汉中称王后,就曾娶了一个寡妇吴氏,并立为王妃,还生了两个儿子刘永和刘理。吕布戏貂婵的故事更是人尽皆知,貂婵先是董卓的侍妾,吕布对她一往情深。董卓死后,马上纳之为妾,宠爱有加。社会上层人物尚且如此,可以看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好女不侍二夫”之类的封建道德尚未形成气候,至少还没有在人们头脑中根深蒂固。所以赵范才敢把寡嫂介绍给逸闻天下的未婚青年赵云,放到后来,不把赵范的脑袋敲碎才怪哩!显然那时人们择偶的标准是人品好、才貌双全,至于是否结过婚,纯属小事,只要双方愿意,大可放心嫁娶,完全不用担心世人的白眼。
中国封建礼教形成和发展的关键时期是宋朝,禁锢妇女思想、残害妇女身心的缠足恶习、禁止再婚改嫁等都是从宋展流传下来的。程朱理学极力主张“存天理、灭人欲”,在婚姻家庭制度方面,蔑视妇女的权益,甚至提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秦汉时期虽然出现了贞节观念,但是人们对女子守节并没有严格的要求。盛世唐朝,妇女再婚现象广泛存在,唐太宗就有五个公主再嫁。南北朝开始出现“离婚”二字,到唐代已被广泛使用,并规定如果夫妻感情不好,不能和谐生活,双方商量离婚,官府不予处罚。到了宋代,主张妇女守节,但是还是有妇女再婚。著名的女词人李清照,本来与赵明诚为夫妇,在丈夫病死后改嫁。但是,李清照后半生的这段经历却往往被欣赏她才华的文人所隐去,不为世人所接受。明清时期,对于妇女的生活自由和婚姻自由的压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残酷程度。《大明律》中还首次明确规定了:“若命妇夫亡,再嫁者,罪亦如之,追夺并离异。”明清统治者基于维护自身业已腐朽的制度的需要,不断强化对妇女守节的推崇和提倡。《内训》、《古今列女传》、《规范》等所谓女教读物铺天盖地,明清帝王都曾下过不少诸如此类的诏书、制文。民间那密布的贞节牌坊和各地方志中妇女守节一生、甚至殉夫从死的事例大量涌现。
刘兰芝“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并且“承籍有宦官”。才貌双全,出身又好,生活在贞节观念淡薄的秦汉时期,太守遣媒为子求婚,兰芝兄长逼她改嫁,也就不足为怪了。
(作者单位:湖南省隆回县万和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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