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破产制度探讨

更新时间:2024-03-24 点赞:32426 浏览:15394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信用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以银行为媒介的消费信用更为普遍。经济周期波动、社会不可抗力、银行管理不善、消费者理财不善及恶意欺诈等是消费信用蕴涵的主要风险。消费信用经济的扩大化,导致消费者负债额的不断上升,消费者破产制度无疑是应构筑的最关键的和最后的一道防线。本文主要采用法学价值分析法和实证分析法,以及法经济学、法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分别从微观角度和宏观角度分析消费信用与消费者破产、消费者破产立法之间的关系;通过数据直观再现我国消费信用所面临的现实风险;将消费者破产制度置于其社会背景之中来研究消费者破产与社会保障等其他社会现象的相互作用;并就我国消费者破产立法目标的定位、立法模式的选择、破产程序的设置和制度的建构提出思路性建议。中国当前发展消费信用,缺乏必要的消费者退出机制,而消费者破产制度是退出机制的一个集中体现。固然存在着建立消费者破产制度的障碍性因素,我国建立消费者破产制度仍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消费者破产法作为一种解决消费债务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时债务人与全部债权人之间法律关系的法律手段,其目标不仅仅在于对债权人的公平清偿,更在于对债务人的公平保护。消费者破产法对债务人生存权的保障是分层次的,我国消费者破产立法目标的定位,可逐步实现对消费者的生存权由低到高的保护。消费者破产立法模式可分为以美国为代表的开放信用市场模式和以德国为代表的管制信用市场模式。基于我国目前相关的配套措施如征信体系、财产登记制度等尚未完善,消费者逃债问题始终是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我国消费者破产立法宜偏向于管制信用市场模式。消费者破产与企业破产、自然人破产既有原则、制度、程序上的一致之处,同时又有相异之处。前者具有共通的适用性,后者则是消费者破产法的规制重心。消费者破产程序的独特之处表现在:法院外和解程序可减轻法院的负担,同时可最大限度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简易破产程序有利于提高破产案件的效率,减轻法院的工作压力;债务重整程序能使债权人的债权得到一定程度的实现,有助于平衡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消费者破产制度的核心构成可划分为消费信用风险的分担机制、消费信用风险的保障机制、道德风险的抑制机制、消费信用风险的预防机制等。破产免责制度免除债务人无力清偿的剩余债务,实现了向债权人分散信用风险的功能;自由财产制度的目的在于保证承担消费信用风险的消费者债务人获得生活和工作劳动的基本物质保障;破产失权制度在破产的最后关口建立一种责任追究和责任威慑机制从而对债务人滥用破产程序进行恰当的约束;债务人教育制度帮助摆脱债务的束缚和羁绊的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结束后重新进入信用市场,在现代的信用社会中更好地顺利生活。【关键词】:消费者破产消费信用消费信用风险立法目标立法模式破产程序债务人教育
【论文提纲】:摘要2-5ABSTRACT5-13导论13-24一、研究意义13-15二、国内外研究综述15-20(一)国外研究现状15-17(二)国外研究评价17(三)国内研究现状17-19(四)国内研究评价19-20三、研究内容20-21四、创新之处21-22(一)理论上的创新21-22(二)应用上的创新22五、研究方法22-24第一章消费者破产制度概说24-43第一节消费者破产的界定24-28一、破产语境中消费者的内涵24-26二、消费者破产的含义26-27三、消费者破产与个人破产、自然人破产的概念辨析27-28(一)个人破产与自然人破产的概念辨析27-28(二)消费者破产与自然人破产的概念辨析28第二节消费信用与消费者破产28-34一、消费信用的内涵28-30二、消费信用的风险30-32(一)消费信用风险的内涵30(二)消费信用风险的来源30-32三、消费信用是消费者破产的根本原因32-34第三节消费信用与消费者破产立法34-42一、消费者破产制度的价值34-38(一)实现债权人的集体受偿35(二)促进债务人的全新开始35-36(三)促进社会的公平36-37(四)维护社会的稳定37-38二、消费者破产制度的立法例38-40(一)英国消费者破产制度的建立38(二)美国消费者破产制度的建立38-39(三)德国消费者破产制度的建立39-40(四)欧洲其他国家消费者破产制度的建立40三、消费者破产制度是基于消费信用的立法选择40-42小结42-43第二章我国建立消费者破产制度的前瞻分析43-61第一节国内学者关于建立消费者破产制度的主要观点及评析43-47一、赞同建立消费者破产制度的观点43-45二、反对建立消费者破产制度的观点45-46三、研究现状评价及存在问题46-47第二节我国建立消费者破产制度的必要性分析47-55一、我国消费者破产能力的历史演变47-49(一)旧中国关于消费者破产能力的规定47(二)新中国的消费者不具有破产能力47-48(三)港台地区消费者的破产能力48-49二、我国消费信用快速发展的趋势分析49-51(一)消费信贷增长速度惊人49-50(二)信用卡消费快速增加50(三)分期付款消费方式逐渐被接受50-51三、消费信用风险的不断凸现51-54(一)信用供给方管理不善51-52(二)消费者理财不善及恶意逃债52(三)经济周期性变动52-53(四)社会不可抗力53(五)不可抗力53-54四、我国建立消费者破产制度具有必要性54-55第三节我国建立消费者破产制度的可行性分析55-60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消费信用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经济基础56二、初步建立的信用体系将抑制消费者的恶意逃债行为56-57三、逐渐完善的财产登记制度有助于查明债务人财产57-58四、现行法律实现了消费者破产制度的某些功能58-59五、消费者破产立法分步实施有助于克服二元经济的弊端59-60小结60-61第三章消费者破产立法目标的定位61-75第一节消费者破产立法目标的历史演进61-66一、英国消费者破产立法目标的历史演进61-62二、美国消费者破产立法目标的历史演进62-63三、德国消费者破产立法目标的历史演进63-64四、从债权的总括执行程序到债务人的救济程序64-66第二节消费者破产立法目标的二元化66-71一、消费者破产立法目标的确立66-67(一)公平清偿债权人66(二)保障债务人的生存权66-67二、从公平清偿到保障生存权的必然67-70(一)关于现代破产法立法目标的争论67-68(二)从契约到人权的必然68-70三、寻求债权人和债务人利益的平衡70-71第三节我国消费者破产立法目标的定位71-74一、消费者破产立法目标的多层次性71-72(一)以纠正偏差行为为立法目标71-72(二)以为消费者提供保护为立法目标72(三)以为债务人提供社会福利为立法目标72二、立法目标定位的影响因素72-73三、逐步实现对消费者的生存权由低到高的保护73-74小结74-75第四章消费者破产立法模式的选择75-94第一节消费者破产立法的主要模式75-77第二节基于消费信用的消费者破产立法模式划分77-83一、开放消费信用市场型模式77-79二、管制消费信用市场型模式79-80三、开放信用市场型模式和管制信用市场型模式的差别80-83(一)立法目标不同80-81(二)进入破产程序的条件不同81(三)债务人教育的重要程度不同81-82(四)法律名称表述不同82-83第三节影响消费者破产立法模式选择的因素83-89一、社会发展阶段83二、消费信用因素83-85(一)消费信用的可获得性影响消费者破产的立法模式83-84(二)消费者破产制度对消费信用的影响84-85三、社会保障因素85-88(一)社会保障在消费者破产立法中的作用85-87(二)消费者破产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区别87-88四、其他影响因素88-89(一)破产耻辱观念因素88-89(二)消费观念因素89(三)文化观念因素89第四节我国消费者破产立法模式的选择89-92一、社会主义低级阶段的制约89-90二、消费信用尚处于起步阶段90三、社会保障制度有待改革与完善90-91四、文化观念的影响和经济转型带来的不确定性91-92五、我国宜偏向于管制信用市场型模式92小结92-94第五章消费者破产程序的设置94-112第一节破产程序类型概说94-96一、破产清算程序94-95二、破产和解程序95三、破产重整程序95-96第二节消费者破产程序的立法例96-101一、美国的消费者破产程序96-98(一)清算程序96(二)债务调整程序96-98(三)法院外和解98二、德国的消费者破产程序98-99(一)法院外和解98(二)债务清理程序98-99(三)简易程序99三、台湾地区的消费者破产程序99-101(一)金融机构债务协商前置程序99-100(二)更生程序100(三)清算程序100-101第三节消费者破产程序的独特之处101-104一、法院外和解优于司法性预防101-102二、破产重整取代破产和解102-103三、简易程序的设置103四、单门户模式与多门户模式并存103-104第四节我国消费者破产程序的设置104-111一、程序的基本结构104-106(一)法院外和解前置104-105(二)优先适用破产重整程序105-106(三)以简易清算程序为原则,以普通清算程序为例外106二、程序的启动机制106-107(一)程序启动的主体106-107(二)程序启动的标准107三、程序启动时的财产处理107-109(一)破产财产的范围107-108(二)破产财产的保全108-109(三)破产财产的处分109四、程序的终结109-111(一)法院外和解程序的终结109(二)重整程序的终结109-110(三)简易清算程序的终结110-111小结111-112第六章消费者破产制度的安排112-131第一节消费者破产制度的构成112-115一、消费者破产与企业破产的相通与相异112-113(一)相通之处112-113(二)相异之处113二、消费者破产与商自然人破产的相通与相异113-114(一)相通之处113(二)相异之处113-114三、以消费信用风险为视角的消费者破产制度划分114-115第二节消费信用风险的分担机制——破产免责制度115-118一、破产免责的信用风险分担机理分析115二、破产免责的条件115-116三、破产免责的效力范围116-118第三节消费信用风险的保障机制——自由财产制度118-123一、自由财产的信用风险保障机理分析118二、自由财产的构成118-120(一)债务人的居住房屋118-119(二)家庭生活必须|英语教学论文|的物品119-120(三)必要的生活用度|教育论文网|120三、自由财产与民事诉讼中的不受执行财产120-123(一)民事诉讼中不受执行财产的立法例120-122(二)自由财产与民事诉讼中不受执行财产的联系与区别122-123第四节道德风险的抑制机制——破产失权制度123-125一、破产失权的道德风险抑制机理分析123二、破产失权的内容——权利限制和行为限制123-124三、破产失权的救济——复权124-125第五节消费信用风险的防范机制——债务人教育制度125-130一、债务人教育的信用风险防范机理分析125-126二、债务人教育的内容及其形式126-127三、债务人教育的性质127-128四、债务人教育的成本负担及实在施途径128-129五、债务人教育与消费者教育的区别129-130小结130-131结论131-133参考文献133-138致谢138-139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139-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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