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其内“入乎其内,出乎其外”

更新时间:2024-02-07 点赞:8485 浏览:3253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事实上,欣赏过程中,随着玩味,读者自然应该与艺术形象拉开一定的心理距离进行理解和判断,才能真正理解作品中各种形象的美丑本质、环境根源、作品主题、情调高下等,完成情感的超越,达到真正的审美目的。
关键词:文学欣赏; 情感体验
1006-3315(2013)07-022-001
清末的陈其元在《庸闲斋笔记》中讲过这样一个故事:某商人的女儿,“明艳工诗,以酷嗜《红楼梦》致成重疾”。父母因而取书投诸火,她在床上大哭曰:“奈何烧杀我宝玉?”声竭而亡。
这个故事虽然有些夸张,但说明欣赏作品必须作“入乎其内,出乎其外”,才能实现其审美价值。否则,将可能因为欣赏者的过分投入而导致悲剧的发生。审美价值的实现和检验,必须作品和读者发生关系,进入欣赏领域,产生共鸣,进一步超越情感,正确评价作品的主旨。

一、欣赏审美,珠联璧合

从文学的产生看,文学是人类“不满足”的产物,人们创造文学就是为了“补充”生活中所缺少的美。因而,文学是自由意志和情感驰骋的疆场,是灵魂的栖息地。只有那些优秀的作品,或是在真挚浓烈的情感方面,或是在生动丰富的艺术形象方面达到一定程度的作品,才能吸引、激发读者的欣赏和兴趣。读者通过文学欣赏同样也得到了满足,呼唤美、渴望美的愿望实现了。
因此,我们常常看到,人们在阅读优秀作品时,往往爱不释手,甚至如醉如痴,时而会心地微笑,时而默默叹息,时而拍案叫绝,时而放声痛骂,这是因为,读者完全进入了物我两忘的艺术境界,被艺术形象的情感和命运深深感染。其表现形式不论是哭是笑,其实都是一种美感享受。可见,所谓欣赏,就是读者通过对作品的艺术形象和情感的享受与体验,产生了感情的激动,获得了审美享受的心理过程,它是一种精神活动,以情感体验为基础,以审美为终极目标。经验证明,我们欣赏优美形态的作品时,会产生宁静、舒展、轻松、愉悦的情感。
欣赏崇高作品时,一方面感到震惊,另一方面,那崇高的事物进入我们的情感,使我们的理想不由自主地扩大和提高,并把理想中的自己与它等同起来,分享着它的伟大。
欣赏悲剧时,一方面为主人公高尚的道德情操、伟大的理想、超凡的毅力、勇敢的献身精神叹服,一方面又为他们的遭遇与牺牲而同情和哀痛。许多人读《红楼梦》,为宝玉、黛玉反叛封建礼教的叛逆精神而叹服的同时,不由自主会为他们的爱情悲剧而洒下一把辛酸泪。所以,《红楼梦》问世后“家家喜阅,处处增购”可谓“不径而走”,甚至有“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是枉然”的说法。可见,欣赏好的作品,确实是一种美的享受,因为作家在作品中肯定着美、呼唤着美、创造着美,以“补充”生活中缺少的美,求得精神的满足与心理的平衡。

二、物我两忘,有“入”也应有“出”

读者被作品深深感动,激起了与作品中的人物及作者所表达的思想感情相遇的情绪,这是文学欣赏的极致——共鸣。这时,读者对人物“爱其所爱,恨其所恨”,与人物同悲同喜,为人物如醉如痴,达到一种“物我两忘”的境界。为什么会如此呢?这是因为读者与艺术形象之间有大体相同或相近的思想感情和心理经验基础。
比如,清朝时期,为了加强和巩固封建专制政权、抑制人民群众的反清意识,在思想领域,统治者大力提倡程朱理学,宣扬封建礼教。对广大妇女,更是用“三纲五常”、“三从四德”严加束缚。生活在那个时代的女子,没有爱情自由,婚姻只能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来完成,根本没有幸福可言。《红楼梦》中的林黛玉,正是生活在这样一个禁锢的比罐头还严密的时代。一切都有封建礼法的既成规定,自己根本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这便是宝黛爱情悲剧的根源。没有父母关心、寄人篱下的黛玉,爱情就成了她生命的全部寄托。当她无法战胜恶势力和封建婚姻制度对她的迫害时,她就只有“焚稿断痴情”,而爱情的破灭,也就是她生命的结束。
与《红楼梦》的创作者曹雪芹生活在同一时代的陈其元笔下的清朝女子,她必然同样受到封建礼教的威胁与束缚。从“明艳工诗”一句可以看出她美丽聪慧,与黛玉一样,也一定有着美好心灵,细腻的情感,有着追求爱情自由而不得的困惑。共同的情感经历和心理体验,也必然使这个女子和黛玉的遭遇产生共鸣,以致爱其所爱,悲其所悲。在现实生活中,她不能表现的思想,不能实现的爱情,通过欣赏《红楼梦》得到了激发,不由自主,把自己当成林黛玉的化身。
源于:论文www.618jyw.com
在文学欣赏中,这样的读者,往往“此身已非我有,截然去此界而入彼界”,超然于现实世界之外,而完全进入艺术境界,达到“忘我”、入迷的状态。情不自禁地与作品所赞颂、所同情的代表着真善美一方的人物牵连在一起,每一根神经,都被他们的言行、命运所控制,或为其悲,或为其喜,或哀其不幸,或怒其不争……发生了强烈的共鸣,产生了强烈的美感,达到了欣赏的极致,反复玩味,总觉其味无穷。
玩味的过程,也就是反复地既“入乎其内”又“出乎其外”的过程。这时,欣赏者应该从作品中走出来,超越于艺术形象之外,而不是完全被人物的情感所控制。欣赏者应该由“入迷”向“理解”转移,玩味的过程本身就有了一定的理智的介入,从而使读者能更准确深刻地把握艺术形象的审美本质。如果读者完全融入作品而不能自拔,即只能“入乎其内”而不能“出乎其外”。一味地执拗于情感的体验而不能超越,往往会带来欣赏的悲剧。如这一清代女子,沉醉于《红楼梦》中,难以自拔,甚至幽思成疾,书被烧了,就以为自己的宝玉死了,自己也因此而气绝身亡,为不属于自己的、虚构的爱情而殉葬。
与此悲剧相同,看多了游侠小说的唐吉诃德以为自己就是游侠。因此出门游历,抱打不平,结果吃尽苦头,弄了好多笑话;缺乏辨别能力的小女孩,看了《还珠格格》学其跳楼吓唬父母,结果摔成残疾……这都是因为不能“出乎其外”造成的。就欣赏者来说,审美应该是一种美的享受。这些悲剧的出现,违背了审美的精神性而非实用性的实质。
事实上,欣赏过程中,随着玩味,读者自然应该与艺术形象拉开一定的心理距离进行理解和判断,才能真正理解作品中各种形象的美丑本质、环境根源、作品主题、情调高下等,完成情感的超越,达到真正的审美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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