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小议《游褒禅山记》主题小议

更新时间:2024-04-06 点赞:21271 浏览:9541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游褒禅山记》是王安石的一篇经典散文。他在记游的过程中引发出对人生和治学的深层思考,将记游和议论完美地融合在一起。因此在教授《游褒禅山记》时,教学的重点和难点都会落在对文章后半部分议论的分析理解上。而在过去讲授时,笔者很自然地按照教参认为王安石总结的经验是“险远的道路和‘志’‘力’‘物’三者之间的内在联系”。这三者之中,“志”可译为志向,“力”译为能力,“物”则译为外物。照此翻译,志、力、物三者具备那么就可到达艰险且遥远的地方。联系人生,升华观点,即有远大的志向、有足够的能力和外物的辅助就可以达到人生的最高境界。按照这个结论反观王安石游后洞失败的经历,他已具备穷尽这个后洞的志向,同时还有足够的体力,也有尚足以照明的火把,志、力、物三者具备却仍然失败了,那这段经历不就和他的观点相悖了吗?
带着这个疑问,返回研读第三段的议论。我们可以找到这样两个句子:“有志矣,不随以止也,然力不足者,亦不能至也”“有志与力,而又不随以怠,至于幽暗昏惑而无物以相之,亦不能至也”。在这两个句子中,我们会发现有一个与志、力、物相并列的条件,即“不随以止”“不随以怠”,这两个句子可译为“不随从别人而中止”“不随从别人而松懈”,换一个说法,即拥有顽强的毅力、不轻易放弃的能力。照此分析,即使有志、有力、有物也不能够达到成功,而且还要“不随以止”“不随以怠”,即作者在段末强调的三个字——“尽吾志”,为了实现志向而竭尽全力,全力以赴地去努力奋斗。这“尽吾志”应该是比“志”“力”“物”三者更重要的一个源于:免费论文www.618jyw.com
条件,所以作者在第三段强调的其实不是“志”,而应该是“尽吾志”。
“尽吾志也,而不能至者,可以无悔矣,其孰能讥之乎?”这是王安石在《游褒禅山记》一文中发出的宣言,而他也用自己的人生实践着这宣言。本文创作于至和元年(1054),当时王安石刚辞去舒州通判一职。而在担任舒州通判之前的庆历七年(1047),王安石曾任鄞县知县,在任期间,他“起堤堰,决陂塘,为水陆之利;贷谷与民,出息以偿,俾新陈相易,邑人便之”(《宋史·王安石传》)。这些措施明显具有他日后变法改革措施的刍形,这说明当时王安石已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嘉佑三年(1058)向宋仁宗上万言书,明确提出革新的要求。熙宁三年(1070)任宰相,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新法,开始施行“熙宁变法”。然而由于改革变法触及官僚、大地主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激烈反对,王安石不得不在熙宁七年(1074)第一次罢相。尽管他在熙宁八年(1075)复拜相,然而复相后得不到更多支持,改革无法继续推行下去。熙宁九年(1076)第二次辞去宰相职务,从此闲居江宁。宋哲宗元佑元年(1086),保守派得势,司马光尽废新法,不久王安石便郁然病逝。从1047年尝试革新刍形到1070年推行新法,整整二十三年的时间,王安石一直在为他“矫世变俗”、兴利除弊的志向而竭尽全力地努力。尽管因为“众疑群谤”,变法遭到重重阻挠,王安石仍以“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大无畏精神,排除万难,执着地推行新法。
纵观王安石的一生,大半致力于改革变法的事业。其实他对于自己所从事的事业能否成功,并无完全把握,因为外物的影响毕竟存在,君王的信任、世人的认可、社会的支持等等,都有可能左右改革的成败,正如诸葛亮所说“臣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至于成败利钝,非臣之明所能逆睹”。“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是悲壮的情怀,但王安石认为,惟其如此,方能无怨无悔。
《游褒禅山记》指出“学者不可以不深思而慎取之也”,求学之人不可以不深入思考并谨慎地选取。而对本文论点进行分析、梳理这一个简单的过程,更告诫我们,为人师表更必须对待问题深入探究并谨慎地选取,切忌大而化之,不求甚解,人云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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