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成因关于当前社会道德缺失成因及策略深思

更新时间:2024-01-09 点赞:27285 浏览:12167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随着经济、政治、社会关系的不断调整,社会道德领域也发生了重大变化。然而,目前中国社会道德情况却不容乐观,这就为研究道德缺失提供了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本文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来进行论述,首先阐述当今中国社会道德的现状,紧接着针对问题分析原因,最后提出加强社会道德建设的对策。
【关键词】社会道德 道德现状 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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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引言
在中国几千年的文明发展史中,华夏民族展现给世人的都是一个礼仪之邦的形象,中国人尊孔尚儒,儒家思想推崇的礼、义、仁、智、信一直都为世人津津乐道,《孟子·告子上》中提到,“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舍生而取义者也。”但在今天这样飞速发展的社会,“义”却首当其冲被人们所抨击而忽视。人们根据现实环境和当前所需,将“鱼”与“熊掌”做了重新定位,利益成为了世人所追求的“熊掌”,而道德却成为了随时可以为利益让步的“鱼”。

二、价值观的错位

近年来,各种事件层出不穷,好不热闹。“我爸是李刚”、“药家鑫杀人案”、“南京彭宇案”各种千奇百怪的案件的发生,让人不禁感叹中国到底是怎么了?又是什么让当今中国人的价值观扭曲到了这种程度。
柏杨先生曾写过一本《丑陋的中国人》,强烈批判中国人的“脏、乱、吵”、“窝里斗”、“不能团结”、“死不认错”等现象,指出中国传统文化有一种滤过性疾病使我们的子子孙孙受感染,到今天也不能痊愈。《丑陋的中国人》主要内容是批判中国人的劣根性。这本书曾经引起轩然大波,掀起了“骂战”,有人批判柏杨先生不爱国,有人说其言过其实,却也有人赞同他的说法。笔者认为柏杨老先生说得十分正确,当今社会的中国人不仅“丑陋”,而且病态,那是因为整个国家都“生病”了。

三、冷漠的国人

1.“小悦悦事件”带来的反思摘自:学术论文模板www.618jyw.com

2011年10月,广东佛山一名两岁的女童小悦悦被面包车两次碾压,几分钟后又被一辆货柜车碾过。7分钟内在女童身边经过的18个路人,对此不闻不问。最后,第十九位路人即中年清洁女工陈贤妹把小悦悦抱到路边并找到她的妈妈。但小悦悦最终因抢救无效,离开了这个世界。
一个年幼生命的离去,带给我们的是巨大的心灵震撼,它引发了一场关于道德危机的全社会的大讨论。人们开始反思:如何才能让社会停止冷漠?如何才能让类似的悲剧不再发生?如何才能让见义勇为者越来越多?对此,部分律师、学者建议立法,让见死不救、见危不助等行为受到法律的惩处,但也有很多学者认为,与其立法惩处见死不救,不如立法表彰和保护见义勇为。

2.国人冷漠的原因

这些事件引发争议后人们所做出的反思和建议,固然是有一些作用的,但对于当今中国社会来说是治标不治本。当今中国社会有一部分人冷漠,秉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观念。而造成这些人如此冷漠的原因是什么呢?为什么这些人不敢扶摔倒的老人,而老人又反而要冤枉助人为乐的好人呢,到底是什么致使社会陷入了这样一种恶性循环呢?
前不久卫生部出台了《老人跌倒干预指南》,此条令一经出台在网上恶评不断。人们需要的不是口头上的承诺,而是实际的利益。为什么老人摔倒反而要冤枉好人,为什么18个路人对小悦悦见死不救,是因为他们都是恶人吗?他们都罪大恶极吗?当然不是。老人冤枉好人是怕医药费太贵,意图给家里人减轻负担;路人冷漠同样是怕担责任、怕被讹诈。如果中国有完善的医疗体制,不再出现看病难、看病贵的情况,又怎么会出现如此多令人寒心的事件。要解决当今社会这种混乱的局面,必须建立健全医疗保险体制,让大多数人都能看得起病,没有后顾之忧,才是解决当今这种局面之根本办法。

四、舆论监督以及网络暴力

1.舆论的战争

2011年1月30日,河北保定交通肇事案一审宣判,被判6年。看似一件普通简单的交通肇事案,却因为一句“我爸是李刚”引起了轩然大波,也激起了全国人民的义愤。无论这案子的判决公平与否,最重要的这件案子所显示出广大人民对国家法律机器的判决并不信服,人们认为最公正的法律也已经向有权势的人倾斜,就算被判入狱,人们也不会相信他会真的进入监狱服刑,而更愿意相信他会钻法律的漏洞,没有真正被绳之以法。这些问题是日积月累形成的,不可能在一朝一夕得到解决,重新建立起人民的信任,是当今国家执法机关的重中之重。
“药家鑫事件”发生后,网民无一不在网络上对其进行痛骂,认为此人丧心病狂,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又有人搜出他的各项资料,称其为高干子弟,这更加深了人们对他的厌恶。直至他被判处死刑,舆论才渐渐平息。
在对药家鑫人性泯灭的咒骂声以及对现行《道路交通法》等制度缺陷的质疑声中,更应觉醒,诱使人变成魔鬼的是制度缺陷?还是社会极端私利化、敬畏生命意识的荒凉化?从法律的约束力角度来看司机的选择,也是他们“两害相权取其轻”的趋利结果。

2.恶性事件的根源及仇富心理

纵观这类恶性案件,如果抛开当事人的身份标签,不难发现,在这些犯下罪行的年轻人身上,存在着一种共性,那就是缺乏对生命最基本的敬畏。在他们眼里,生命是可以被漠视、被买卖的,生命甚至是可以被随意剥夺的。应该看到的是,造成这种缺失的根源,不仅在于书本上读不到“敬畏生命”的文字,更在于现实中到处是“漠视生命”的事实。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每一个生命都处于危险之中,无论他是富贵,还是贫穷。接二连三的悲剧告诉我们,是到了对此彻底反思的时候了。
另外,广大网民对这类事件的态度也应该引起我们的反思。药家鑫无论多么丧心病狂、罪大恶极,自然有法律对其进行判决,他有自首环节,且家人一度和受害人家属私下达成了调解,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法院做出何等判决,人们都应该去遵从它,而不是去质疑它、推翻它。网民的舆论逼着法院做出了死刑判决,因为他们不能认同药家鑫确实存在的自首环节,以及对受害人家属接受赔偿感到难以理解,无形中给受害者家属造成了更大的压力。
五 结束语
法律是一个国家正常运转的必要保障,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的判决应该是公正的,而不是做出来的公正。这才是对每个公民的公平。极刑只能解决罪恶的个体,但不能抚平伤痛,更不能带来救赎。如果药家鑫的残暴只能带给人们更多的迷茫,那么悲剧不会结束。心灵平静只是自救的开始,社会的心灵重建在于:当罪行导致善行,那才是真正的获救。
参考文献
〔美〕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蒋自强等译)[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张维迎.信息、信任与法律[M].北京:三联书店,2003
[3]郑也夫.信任:溯源与定义[J].北京社会科学,1999(4):118~123
〔责任编辑:肖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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