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两种读杜恂诚《中国近代两种金融制度比较》

更新时间:2024-03-20 点赞:5526 浏览:1412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典章制度研究在历史研究中占有重要位置,经济制度史研究是制度史研究的重镇之一。中国近代经济制度体系发生了重大变动,学人对此多有关注,相关研究目前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内容涉及经济制度的方方面面,有财政制度、税收制度、金融制度、货币制度等。从研究角度看,有宏观把握,有微观检视,且视角有纵有横,无微不至。研究取径或着眼于制度本身,或侧重于制度的形成及其具体运作等,不止一途。
读前辈文章,揣摩其学问方法路径,管窥其优劣得失,以期能对自身学问长进有所裨益,并非专为道其短长。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杜恂诚先生之作《中国近代两种金融制度的比较》,对中国近代金融制度进行了比较研究。本文拟就杜文的研究取径与方法略述管见。
一、史与论
从杜恂诚先生的文章题目可以大概看出其要解决的问题,即文章是要对“中国近代两种金融制度”进行比较。读者看完题目自然想知道是哪两种金融制度,如何比较,有何异同。也就是本文要解决的问题,研究的取径及问题解决的如何。
文章就“中国近代两种金融制度”即“自由市场型”和“政府垄断型”的特征,“制度推进的速度、力度和可操作性”,以及“制度产生的约束条件”等方面进行比较。然通观全文,其内容提要基本上是一些金融理论,且其每一部分开始都是理论先行,即先陈述一套金融理论。如此取径,让读者大有“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之感。
文章第一部分先说“1927年以前,中国的金融制度属于自由市场型。这种制度具有六个特征。”第二部分先说“国民党统治时期,中国的金融制度属于政府垄断型。这种制度也具有六个特征。”很明显,作者的意思是自由市场型金融制度具有六个特征,政府垄断型金融制度也具有六个特征。不难看出作者在这两部分行文之前先有了理论预设,也即先有了一个度量和比较的标准和尺度。
这六个特征,也即六个比较的尺度是政府所起的作用如何、有无银行制度、国家银行与商业银行的职能转化、金融市场的自由程度、滥发纸币问题、国内外金融市场的关系等。有了这六个尺度,比较起来的确方便。如文章所说,1927年之前,中国的金融制度符合自由市场型金融制度的六个特征,因此这一时期的金融制度属于自由市场型;国民党统治时期,中国的金融制度符合政府垄断型金融制度的六个特征,因此这一时期的金融制度属于政府垄断型。
问题是中国近代的金融制度在多大程度上符合这些制度特征。虽然 “以晚近史料的繁复,如以能够自圆其说为标准,则但凡先立一说,大抵均能找到若干可以支撑的史料”,但该文所援引的史料似并不充分,且在文章这两部分的“第六个特征”中则完全没有史料,在抛开历史而谈历史。 在处理史与论的关系时,文章显然过分强调了论,以后出外来的系统条理比附材料,“以主观裁剪史实,强史料以就我,” 既非史论结合,又非论从史出,史在这里成了“后出外来”的论的附庸。文章所用理论不仅可以比附中国,用于欧美亦无不可。但如此表述,难免牵强附会,甚至本末倒置,与历史本相甚远。
二、今与古
文章把中国近代的金融制度分为两种,但何以如此区分,为何是两种,而不是三种或是其它,文章并没有交代。只是在文章的提要部分说,“中国近代经历过自由市场型和垄断型两种金融制度模式。”在引文中说,“战争以后,随着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以及钱庄纳入进出口商品流通的融资渠道,中国近代金融逐渐形成,并形成制度,即自由市场型的制度及政府垄断型的制度。”在文章的第一部分即“第一种制度:自由市场型”中起笔即直言“1927年以前,中国的金融制度属于自由市场型。”同样,在第二部分即“第二种制度:政府垄断型”中也是先下断语“国民党统治时期,中国的金融制度属于政府垄断型。”如此做法,不能不使读者感到疑惑,并给人以武断或臆断之感,似乎该交代的东西没有交代。虽然,金融制度史的研究却不能过偏于金融制度的研究方法,既然是历史研究,则不能不采用历史研究的方法。
金融制度研究与金融制度史研究有联系也有区别。虽然都研究金融制度,然而前者以金融制度本身为研究对象,后者以金融制度的产生、发展和演变的历史过程为研究对象。今天,中国在金融制度方面的理论和知识不仅后出,而且多半来自于外,而用这些后出、外来的系统框架梳理中国近代的金融制度,固然方便,却容易犯简单化的错误,如宏观的解释,看似清晰、有条理,但实际上中国近代的金融制度是个什么模样,却相当模糊,且过于概括而有以偏概全之嫌。
“学问为一整体,分科治学,本来因为人的天赋机缘有限,智力体力不足,不得已而为之的无奈之举。”然而,“一旦形成专家之学,遂无通人眼光,无从比较衡量,久而久之,专业成为小众的领地。”作者先有一些理论预设,以这些后出外来的金融理论为先导、标准比附条理中国近代的金融制度的做法,或与作者在经济学领域占据制高点有关。但恐怕过于强调金融制度理论,而导致其问题意识不是“从材料及其所记述的历史而来,而由后出外来的理论而生”。而“一旦以后来外在系统为指导,又难免于观念先行,肢解材料本身的意思与联系”。今天是昨天的延续,却不同于昨天。以今框古,难免与当时当地不相凿枘,若牵强附会则削足适履。
学术是自由的,学术需要争鸣。“典章制度研究本来就是中国史学的要项,只是近代史研究中往往有所忽视。涉及者主要也是依据章程条文,加以敷衍,而‘写在纸上的东西不一定就是现实的东西。研究制度史不能只看条文,必须考察条文在实际生活中作用。’也就是说,应当注意章程条文与社会常情及变态的互动关系,这种考察制度渊源与实际运作及其反应的作法,适为近度沿革研究的上佳途径。”源于:职称论文www.618jy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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