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昆明昆明学生打人事件与群体效应

更新时间:2024-01-29 点赞:8793 浏览:33098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进来网络及各种媒体热切关注的昆明学生打人事件使人震惊,是什么使得11名少年对女同学拳脚相向,是什么让他们毫无顾忌的一日之内对5名同学接连下手,甚至将同学扔进河中。撇开家庭环境等因素,从学校管理层面分析,这应与打人学生所在学校不恰当的分班制度有一定关系。根据记者调查,该校在初三分班时将各班的“差生”集中在一起,人为地形成了一个25人的“差班”。于是,在这25人中就形成了一个11人的小团体,殴打同学,横行校园。
法国群体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邦曾有精辟论述,在他看来,孤立的个体很清楚,在孤身一人时,他不能焚烧宫殿或洗劫商店,源于:论文格式排版www.618jyw.com
即使受到这样的诱惑,也会很快化解。但是当他们将自己视为巨龙身上的一部分时,就会意识到人数赋予自己的力量,这种虚妄的自大足以使他产生杀人劫掠的念头,为所欲为。在群体中,约束个人的道德和社会机制往往失去了效力。
不难理解,在此情形下,中国人所说的“人多力量大”,不仅意味着人多好办事,同样意味着人多破坏力大。当这种自我淘空的自大情绪如瘟疫一般在群体中迅速蔓延时,原本独立自主的个体难免像被魔鬼附体一般,做出自己平素想都不敢想的行为来。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始于游行的群殴及愤怒的球迷在赛后失控闹事等群体行为中找到答案。
从心理学上说,个体在群体中的心理之所以与独处时表现迥异,最重要的原因就在于身份匿名和责任扩散。前者,在陌生人聚集的人群中,每个人都处于一种匿名状态。当个性被完全剥离,没有人知道他是谁,人性恶的一面可能因此暴露无遗。试想,如果围观人群中有自己的亲戚朋友,他们是否还会这样肆无忌惮地叫喊呢?至于后者,在人群中,如果大家都在拿别人的痛苦寻欢作乐,便会形成一种责任扩散。正是在法不责众的心理暗示下,人们便敢于成群结队地行恶。
站在学校管理的角度,如何避免学生形成这样的群体是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首先应避免的就是因分班造成的差生集中,不论这个学生是成绩差还是品质不佳,当他处于这样一个群体时,便形成了“我不是好学生,我周围的同学都不是好学生”这样的心理暗示。他不再给自己定下奋进的目标,因为在这样的群体中会显得很另类,容易被孤立。当有人做出违反纪律的事情时,他会有“反正不是好学生,这样做也很正常”的心理。身处在这样一个群体中,他们会渐渐的将自己的心理与行为做一统一,并且成为群体中丧失自我意识的一份子,进而发展为共同作恶时不再对自己进行道德谴责,认为“大家都这样做了,我这样也没什么不对”。
如果这样的群体已经形成,怎样使该群体向健康的方向发展,这就需要形成良好的班风,这一点需要班主任与各科老师共同的配合努力。作为班主任与任课老师在不能以差别心理来对待学生,一个不屑的眼神,可能使刚萌发的勇气迅速消融;一个鄙夷的眼神,可能让向善的心灵充满忿恨。给学生以尊重,则给老师以希望。魏书生等多位优秀班主任的实践证明:只要老师不放弃,学生必然有进步。即便收获不到优异的成绩,起码可以阻挡心灵向深渊的滑落。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作为教育者,不应仅仅将眼光盯在升学率上,如何让学生以健康的心理成长,才是有良知的教育者更应关注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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