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培育志愿服务:培育公民社会有效途径

更新时间:2024-02-09 点赞:34634 浏览:15899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青年志愿服务作为民间组织的必要组成部分之一,承担了建构和谐社会和培育公民社会的重要职责。文章从大学生志愿服务的社会功能、大学生志愿服务的发展走向及其制度环境的改善等三个方面探讨了大学生志愿服务和公民社会相互促进和培育的关系。
关键词:志愿服务;志愿组织;公民社会
1009-4156{2013)09-126-02
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实施至今已有十多年的时间,在此期间,大学生志愿服务作为中国青年志愿服务的主力军,在各种志愿服务领域中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扩展,我国志愿服务也逐步转向长效化和制度化。志愿服务不仅是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重要途径,也为培育具有公民意识的准公民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为公民社会在我国的发育提供了有利的契机。

一、青年志愿服务与公民意识的培养

1.公民意识的概念。公民意识主要是指公民对自己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主体地位、应享受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的自觉意识。公民意识发生于现代社会,是公共生活中法制意识、意识、责任意识以及公德意识多层面的统一。在我国公民意识的培养方面主要体现为政源于:论文摘要怎么写www.618jyw.com
治教育手段和德育教育手段,但是,当前我国的政治教育面临着诸多困境,如教育内容空洞化、教育过程敷衍化以及教育手段单一化等。加之我国传统的德育教育通常强调的是服从和奉献,而这种被动的服从和奉献不利于培养青年主动肩负社会责任以及自觉实现其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2.志愿服务的功能。志愿服务是指人们出于自己的意愿,贡献自己的时间、精力,在不求任何物质回报的情况下,为推动社会建设和发展、帮助社会弱势群体而提供的公益服务。志愿服务是一种互利双赢的行为,它不仅能促进志愿者对社会做出贡献,培养良好的社会公共服务意识,同时又寓教于服务,使志愿者在社会参与中得到锻炼,提升专业能力和人格素质。毫无疑问,青年大学生的志愿服务将会在社会生活中发挥多方面的社会功能。
(1)发挥补充功能。志愿活动是由于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而产生的。青年志愿服务可以大规模提高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为政府的工作拾遗补缺,提供更灵活、更具针对性的服务,这将有利于公共资源的重新分配。
(2)发挥凝聚功能。志愿者乐于奉献的精神会感染社会成员,使服务对象感受到来自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其培养社会归属感。志愿服务活动有助于重建人际信任,让社会成员感受到社会温暖,这不仅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手段,更有利于培育公民社会的群众基础。
(3)发挥教育功能。参与志愿服务有利于培养青年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大学生群体处于世界观、人生观转型和稳定的关键期,他们是有理想、有正义感并且乐于奉献的群体。因此,让更多的青年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能使他们在服务过程中体会到“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境界,这将有助于培养大学生的“公民意识”,促使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多以“公共”的视角看待问题,并形成积极的社会价值观,勇于承担社会责任。
鼓励大学生参加志愿服务,在志愿服务的活动中领会到助人自助、互助自助的精神,同时在志愿服务行动中实现自我价值,是培养年轻人树立社会责任感,自觉履行权利和义务的重要途径,也是培养青年大学生公民意识的现实基础。

二、青年志愿服务组织与公民社会的形成

学者何增科认为,志愿性社团是其成员在自愿的基础上,打破了血缘或地缘的束缚,基于共同利益或信仰而结成的团体,是一种非政府的、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志愿性社团是培养成员公共精神的土壤,为成员提供参与公共事务的机会和条件,在提高公民的参与能力和水平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作为非政府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志愿服务组织在公民社会的培育过程中发挥着其独特的社会功能。尤其是我国青年志愿组织,它们在短短几十年间迅速发展壮大,自1995年团发出“大学生志愿者社区援助活动”的号召,大学生志愿服务在社区志愿服务、大型活动志愿服务、公益慈善志愿服务、专业性志愿服务、社会建设类志愿服务等多领域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近些年国家陆续开展了诸如“西部计划”与“苏北计划”等政策类志愿服务,这预示着我国志愿者服务活动开始朝着规模化和制度.化发展。但青年志愿服务要充分且长久地发挥其社会效用,还需要与时俱进不断调整和优化其发展方向,使它在新的社会背景下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当前青年志愿活动将会朝着以下三个方面发展:
1.政府参与化。自1993年共青团实施青年志愿者行动以来,志愿服务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和.认可。但是随着志愿活动的深入开展,涉及的社会领域逐渐增多,这将会给政府调控和管理带来新的问题。如果可以将政府行为融入志愿者组织活动中,促使政府和志愿者步调一致协同共进,在二者的相互配合下不仅可以加强政府对志愿者组织的宏观调控,并且也将为顺利开展志愿活动提供丰富的资源和便利的条件。
2.领域多元化。我国目前的志愿服务种类已经涉及很多方面,诸如扶贫、社区建设、环境保护、社会公益、文化娱乐、普法宣传和体育赛事等。随着我国志愿服务事业的快速发展,青年大学生视野不断地开阔,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我国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必将朝着更为多元的方向发展。在工作中可以借鉴国外志愿活动的经验,将志愿服务拓展到更加宽广的领域中,以实现“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核心内容的志愿精神。
3.专业技能化。在志愿服务开始之初,要求志愿者具有服务的精神以及乐于助人的愿望,但是随着志愿服务活动不断在新领域的开展,需要志愿者不仅具备“服务”的精神,更需要志愿者有较强的专业技能。组织者要积极探索建立各类区域性、行业性和专业性较强的志愿者队伍,有计划地培训志愿者,尽可能建立一些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的专业志愿者服务队,提高志愿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志愿服务从“热心”到“专业”的转变。

三、青年志愿服务与制度环境的改善

目前,中国公民社会正随着市场经济和政治的进程而蓬勃发展,并深刻地影响着中国社会的各个领域。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中国公民社会同时也存在着诸多问题,面临着许多困难,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和困难来自其制度环境。
公民社会的制度环境,是指那些影响公民结社行为和民间组织活动的各种正式的和非正式的规则。制度环境对公民社会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合适的制度环境将会促进公民社会的健康发展,不合适的制度环境则会适得其反。清华大学NGO研究所在2000年对全国社团组织的抽样调查中表明,目前中国民间组织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缺乏资金、活动场所和办公设备,政府支持力度不够,缺乏人才,缺乏信息交流与培训,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组织内部管理不规范,政府行政干扰太大等。由此,我们将从青年大学生志愿组织面临的问题探讨其制度环境的改善。
1.加强立法建设,让志愿服务有法可依。我国志愿服务立法的不完善,导致志愿服务在实践中存在不少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为进一步推动当前中国的志愿服务事业,我们首要的任务就是建立一个完整的志愿服务法律体系,以此推动志愿服务的长效化和持续化的实现。只有在健全的服务网络下,需要扶助的弱势群体才能在改革中受益。
2.政府应该加大舆论引导,积极拓宽公民参与社会建设的领域。志愿服务作为缩小公民和政府之间的行政隔阂的重要手段,应该大力倡导,通过志愿服务培养更多具有公民意识的公民,使志愿服务成为社会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3.加大对志愿服务的资金投入。目前,高校的志愿组织的经费大多靠团委划拨的有限资金,但是这些资金对于志愿服务来说仍是杯水车薪。资金的严重匮乏无疑限制了志愿组织的可持续发展,使其难以走向规范化、系统化的道路。政府应该多渠道地向志愿组织提供资金,并且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只有资金充足,在开展志愿服务时才不会捉襟见肘,才能确保服务行动的顺利开展,实现其效用的最大化。
4.志愿者应该加强自身素质能力的提高,使志愿服务科学化和专业化,同时注意避免志愿行为受到某些不良形式主义的影响。只有通过长效化、常态化的志愿服务,才能使志愿服务的精神深深根植于我们的社会中,并且使公民社会的发展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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