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深度高职教育深度校企合作机制创新再深思

更新时间:2024-04-22 点赞:9739 浏览:3554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推进深度校企合作是高职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重要基础,其机制创新则是深度校企合作的基础保障。目前校企合作主要实践模式包括“订单式”模式、“工学交替”模式、“顶岗实习”模式、“产学研结合”模式等。通过政府提供政策保障,不断加大支持力度;企业发挥主体作用,积极参与合作办学;高职院校增强办学优势,主动加强校企合作等,是推进深度校企合作机制创新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高职教育 校企合作 机制创新
[作者简介]杨理连(1975- ),男,山东即墨人,天津职业大学高教所所长,研究员,研究方向为高等职业教育管理;邢清华(1987- ),女,天津人,天津职业大学高教所,研究实习员,研究方向为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天津 300410)
[课题项目]本文系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重点课题“中高职教育衔接体系的研究与构建”的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11ZD015,课题主持人:杨理连)
[]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3)24-0015-03
当前,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升级,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作为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校企合作也经历了一个由初期浅层次合作到深层次推进的实践过程,但客观上校企合作双方参与深度不平衡的格局依然没有根本性改变,体制机制创新成为突破这一困境的重要途径。近些年,“四个合作”“12字培养模式”以及“双主体”人才培养等概念的提出,都说明当前与今后开展深层次校企合作将是高职教育的一个重点领域。

一、高职教育推进深度校企合作的必要性

1.高职教育办出质量特色的重要途径。高等职业教育是培养区域经济发展一线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类型教育,其人才培养目标决定了培养过程更加贴近社会需要和企业的生产实际。只有将教学与生产紧密结合、理论知识学习与实践能力培养紧密结合、学校师生与一线技术人员紧密结合,才能保证其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因此,积极推进深层次校企合作,发挥教育部门与产业部门的各自优势,共同培养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专门人才,是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源于:论文致谢怎么写www.618jyw.com
重要途径,也是高职教育办出特色以及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
2.高职教育深化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举措。《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由此可见,行业企业参与办学是深化高职教育办学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高职院校要和企业加强合作,充分依靠企业举办职业教育,实行多种形式联合办学,不断创新校企合作模式。
3.区域经济扩大人力资源储备的重要手段。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方向、办学模式、人才培养目标、专业设置、办学特色等都受到区域经济发展状况与水平的制约。对于区域经济来说,各行业企业发展需要大量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作为支撑。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合作,不仅能够为区域输送大量的高层次技能型人才与最新的技术研究成果,并且可以扩大区域人力资源的储备,提升区域人才的整体素质,从而促进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4.职业教育实现协调发展的重要组成。《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指出,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高职院校只有与企业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的合作,才能够真正了解企业的实际需求,使高职教育培养出来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能够适应社会与用人单位的需要,从而合理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促进职业教育的全面协调发展。

二、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内涵定位的认识

校企合作是体现高职教育本质特征,以市场和就业需求为导向,院校与社会相关行业企业共同参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的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教育模式。伴随高职教育三十多年的发展,校企合作模式也呈现出明显的阶段特征。
20世纪80年代到本世纪初,校企合作表现为“企业配合”的单向性浅层次合作。这个阶段的校企合作主要是为了解决院校实践教学设备和教师资源短缺的问题,企业单向地接受高职院校学生的“见习、实习”。相对而言,行业院校的校企合作较有优势,而地方政府举办的院校开展校企合作较为困难。
2002年,《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要充分依靠企业举办职业教育”“企业要和职业院校加强合作,实行多种形式联合办学”;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也明确指出:“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2008年,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也再次提及“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这一阶段,在国家政策的引导和推动下,高职院校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校企合作,并逐步拓展合作领域,以此全面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和教育教学改革。在合作理念上,从单纯的院校单方利益主体向校企双赢和院校、企业、学生、社会多赢发展,合作范围涉及实训实习、订单培养、专业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师资培养、合作研究等。但由于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校企合作难以持续深化,影响合作效果。
近些年,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在不断反思和创新中逐步走向深化,表现为“校企一体”的交互性深层次合作。2006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提出“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2009年,职教界提出“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2011年,《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11—2015)(草案)》首次提出“双主体”人才培养的概念等,使校企合作不仅对高职院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也使企业在人才使用、技术开发和应用研究等方面感受到合作对企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合作深度和广度都逐渐加强,校企合作趋向于一种“校企一体”或双主体型的、互动性强的深层次合作模式。笔者认为,就“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人才培养模式而言,校企合作是其基础,工学结合则是其目标,顶岗实习则是重要手段。

三、校企合作主要实践模式的梳理

1.“订单式”模式。“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作为校企合作的主要模式之一,已经成为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基本战略。“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是指职业院校与企业签订用人及人才培养协议,院校根据企业对人才的实际需求,与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共同设置专业、课程内容,校企双方充分利用各自的有利资源共同参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最终由用人单位通过协议约定安排学生就业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该模式体现高职教育“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办学理念,以校企密切合作、互相信任、互利互惠为基础。通过签订用人订单,明确校企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使得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与企业的用人要求相一致,专业建设和课程设置与企业的岗位需求相一致,课堂教学与企业的生产实训相一致,真正实现招生与招工同步、教学与生产同步、实习与就业同步。
德国“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为“订单式”模式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它以院校教学为辅、企业培训为主,院校规定学生在求学之时就与企业签订就业或培训合同,企业作为职业培训的核心主体,能够积极地参与到合作办学中,自觉承担培养人才的任务,参与从院校招生到学生毕业的整个人才培养过程。然而,“订单”培养对合作企业要求较高,企业要有较大的人才需求,而且有能力为学生提供培训和实习的机会,因此,“订单”培养比较适用于与管理过程规范、岗位技能标准高的大型企业合作,其人才培养质量会受到院校的办学规模、企业的经营状况、院校与企业的关系、学生的就业意愿等多方面的影响。
2.“工学交替”模式。“工学交替”人才培养模式是一种院校与企业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以培养学生职业能力为目标,以培训学生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就业竞争力为重点,学生在院校学习与企业生产实践相互交替、半工半读,利用院校和企业两种紧密联系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把课堂学习和工作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学生在校期间是学习者,进行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的学习;学生在企业期间是工作者,以企业员工职业素质和能力来要求自己,参加企业生产实践,深入到生产第一线认识最新的生产技术与产品,并在实践过程中逐渐了解企业文化、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等。
“工学交替”人才培养模式与美国的合作教育、英国的“三明治”教育模式相类似,是以学校为主体的校企合作模式,其最大的优点是学生可以边学习边实践,用在院校学习的理论知识来指导实践,解决实践中遇到的技术问题,从而提高实践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用在企业实践的经历来补充理论知识学习的不足,并通过实践来强化专业知识的记忆,进而提升学习的效果。此模式适合于职业岗位要求较高,学生需要较长时间的企业实践才能够胜任工作岗位的技术专业。
3.“顶岗实习”模式。“顶岗实习”模式是指高职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任务,在距离毕业一年或半年的时间内,在企业、院校、学生以及家长共同认可情况下,院校与企业共同制订一个阶段的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学生到企业进行实习。通过毕业之前的顶岗实习,学生可以将在院校学到的理论知识与企业的生产实践密切结合,并且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一方面,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增强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为毕业后进入企业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企业短期用工的困难,达到企业、院校、学生共赢的目的。当前,“顶岗实习”模式在高等职业院校中被广泛应用,成为职业院校与中小企业合作办学普遍采用的重要模式之一。其特点是合作方便快捷,院校和企业之间的合作自由度较大,校企双方的相互影响较小,但合作深度不够,且缺乏一定的延续性。然而,中小企业对岗位技能要求相对较低,同时也考虑到自身劳动力成本的问题,所以比较愿意接纳高职学生的顶岗实习。
4.“产学研结合”模式。高等院校科研水平是提高其办学质量的重要因素,是保证其长久、稳定、科学发展的必要因素。由此,“产学研结合”是高等教育应采取的主要办学模式之一,也是加强高等院校内涵建设的必由之路。在该模式中,院校与企业相互配合,发挥各自的要素优势,将科研作为合作办学的重点贯穿于人才培养过程中,通过科研使校企双方合作更加紧密。校企双方组成科研团队,共同搭建研究平台,进行科技开发或就技术创新进行专题合作。院校发挥专业师资的长处,企业发挥先进设备的优势,在校企资源共享的基础之上,就企业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技术瓶颈展开技术攻关,共同研究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项产品、技术,形成院校科研成果服务于企业的实际生产,企业生产技术服务于院校的科研实验的良好局面。
在国外的一些校企合作办学模式中,科研也已经成为联结校企办学的重要桥梁。日本产学结合校企合作模式的一大特点就是强调院校与企业在科学研究方面的合作。企业为院校募集资金,提供一定的经济资助,院校接受企业有关科研项目的委托,开展有针对性的科研活动,校企双方在技术革新等方面进行交流与互动,以期达到双赢的效果。

四、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机制创新的分析

1.政府提供政策保障,不断加大支持力度。目前,政府在资金投入、管理机制等方面采取一些指导政策,但支持力度仍有待加强,政策导向作用急需进一步深化。首先,政府要完善校企合作法律法规,将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作为实施校企合作的重要保障。1996年我国颁布《职业教育法》,对职业教育的学术论文下载www.618jyw.com
实施以及保障条件等方面作了有关规定,但是其中对于校企合作的规定过于笼统化和原则化。由此,应尽快修订《职业教育法》,构建行之有效的校企合作法律法规,对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学生等主体在校企合作中的权利与义务作出具体的规定,不仅要明确企业不履行合作义务和违反职业教育法规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而且要采取减免企业税收、为企业提供项目资助等鼓励性政策,通过规范立法来提高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其次,地方政府也要根据区域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发展的特点,因地制宜地出台落实国家关于校企合作政策的具体措施,制定相关的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实施办法等。宁波市2009年3月实施《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这是我国校企合作立法的第一个地方性法规;2011年,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联合制定并下发《北京市交通行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暂行办法》,这些都为其他地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地方性法规建设提供了有效的经验。再次,政府还应该继续加大对高职教育的资金投入,提高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并充分动员社会各界的力量,积极构建以政府财政投资为主,行业企业、社会各界等多元投资主体的投资渠道,以强有力的资金保障推动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进一步发展。 2.企业发挥主体作用,积极参与合作办学。目前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大部分是院校主动向企业寻求合作,合作层次也主要停留在企业提供实习、实训设备、场所、项目资金等浅层面的合作。企业由于与院校在社会职责与价值取向等方面存在差异,其主动参与合作办学的积极性不高,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主体作用,直接影响了校企合作的效果。对企业而言,要树立正确的校企合作意识。应站在企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刻意识到企业是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直接受益者,充分认识到校企合作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企业发展带来的效益和创造的价值。要树立高层次的企业价值观,体会到校企合作作为一种人才培养模式,对于经济社会发展、人力资源开发、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意义。企业要真正将参与、支持、配合校企合作办学视为自己的义务与责任,切实发挥其主体作用。在行动上要主动参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包括制订人才培养方案、设置专业和教学计划、安排课程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培养双师型师资等。企业要选派技术专家或操作能手到院校授课,将最新的产品、技术、工艺等引进校园,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习岗位与当前就业市场信息,与职业院摘自:毕业论文目录www.618jyw.com
校进行良好的沟通,形成有效的协调模式,同时企业应建立健全企业培训制度,制定科学的校企合作管理章程和工作条例,做到周密安排、有效管理,为与院校共同完成人才培养任务提供制度保障,在增强企业自身竞争力的同时,提高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质量。
3.院校增强办学优势,主动加强校企合作。高职院校正在积极探索与实践校企合作,但由于自身存在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脱节、实训条件不完备、管理制度不完善等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校企双方深层次、全方位的发展。高职院校要进一步增强自身的办学优势,主动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办学,树立正确的校企合作办学理念,认识到企业参与办学是体现高职教育办学特色并提高育人质量的重要因素。院校不但要加深与企业的联系并与之进行积极的沟通,更要积极寻找能够为企业提供服务的领域,主动与企业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合作。
专业设置过程中,院校可以邀请企业专家、技术人员来共同参与,充分听取企业从人才使用角度提出的意见,根据企业发展动态和社会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来设置专业,并且根据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和方向。在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方面,真正做到了解社会的用人要求和企业的岗位需求,以突出实践性为主线,以专业前沿知识改革课程内容,以职业能力导向改进教学方式,使得学生通过学习及时了解到最新的专业知识与技术技能。师资队伍建设应通过采取激励措施,鼓励教师深入到企事业单位进行实践技能培训和挂职锻炼,同时主动邀请行业企业的专家、技术骨干来校授课,建立专兼结合的高水平“双师型”教师团队。在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方面,院校在建立学与做合一、教学与技术服务合一、生产与实训合一的校内实习、实训基地的同时,要与企业共同建立具备多种专业实习、实训功能的校外实训基地,将校内培训基地与校外培训基地紧密结合起来,弥补校内实习、实训基地资金投入有限、成本高、实训场景单一、更新缓慢等不足的现状,从而满足实践教学的需要并提高实践教学的水平。在合作模式的选择上,院校要结合自身的发展与实际,在采取“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基础上,解放思想,积极探索,进一步创新校企合作模式,促进合作模式的多元化,以提高合作办学的效果。在管理层面,院校要主动建立由校企双方组成的管理组织机构,如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并对其职责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要制定系统化与规范化的制度保障体系,将教学质量监控、激励和评价等制度落到实处,并确保这些制度的公平性、及时性和有效性。高职院校还可以通过校企双方共同组成科研队伍进行科研项目合作,以校园文化为主体、以企业文化为主导使校企文化相互融合等方式,主动拓宽与企业的合作领域,不断加深与企业的合作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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