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略论略论教师依法执教能力提高封面

更新时间:2024-03-11 点赞:11862 浏览:47528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从通过服装颜色区分优秀生与后进生,到体罚学生甚至是罚学生下跪、相互掌嘴;从使用语言等“冷暴力”导致学生产生心理障碍、,到近期发生的浙江温州、广东番禺虐童事件,一系列发生在校园中的不和谐的现象,无不时时在警示我们:作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教师,一定要学法、守法、用法,树立依法执教意识,增强依法执教能力。
破除旧观念,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树立依法执教意识
当今社会是社会、法治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已经写进宪法,《教师法》对如何保障学生权益也作了许多具体规定。人民群众的人权观念深入人心,社会、家长、学生对学生权利保障的认识已经空前提高,对学生心理的研究也空前重视和深入。许多教师都有这样的体会:以前无论教师怎样打骂、体罚学生,家长都理解和支持,现在家长对打骂孩子的老师急;以前没有谁认为“罚抄书”“留堂学习”“你真笨”会伤害学生的心灵,现在连“排名次”这样的事情都认为会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和心灵。很多老师发现,在尊重人权和人人平等的观念影响下,学生的心理承受力已经变得脆弱,自己的教学教育行为这也不行那也不行,老师难做,学生难管。
当传统思想与现实世界发生冲突时,作为当代教师,思想观念必须与时俱进,要充分认识到依法执教是依法治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校在学校教育中的具体体现。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全面加强依法执教,对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校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所以,每一个教师都要彻底摈弃陈腐落后的师生观,树立现代教育思想和依法执教意识,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充分认识到在人格尊严上师生之间是平等主体,对作为容易受到伤害的弱势群体的学生,应给予加倍的呵护,认真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自觉学习、掌握教育法规,增强依法执教意识
作为教师,落实依法执教,最根本的就是学法、守法、用法,注重师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实行依法执教的前提是学法、懂法。不懂法律知识,没有掌握教育法规,就不可能有运用法规的能力,也就谈不上做到依法执教。教师要通过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和积极参加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的教育法规辅导讲座,从而增强依法执教意识,并真正掌握有关中小学教育的主要政策、教育法规的基本知识及主要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
教师要自觉学习《宪法》《刑法》《民法通则》《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知识,要具备起码的刑法、民法和行政法的基本知识。教师尤其要注意学习有关教育工作的各种法律法规,如《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通过对教育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的学习来系统掌握教育法的本质特征、法律规范、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实施教育法规。还要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地方性教育政策、文件,能够从总体上把握它的基本精神和主要条款的要求。在法律法规的学习过程中,要注意法条注释与法理分析相结合,通过案例释法、学法,储备知识,规范行动,不断提高依法执教的能力与水平。
善于总结、勤于实践,增强依法执教能力
明确职业义务,依法治施教。《教师法》《教育法》对教师的职业义务作了明确的规定,但确实有部分教师的教育法制观念淡薄,未能很好地履行这些职业义务。如: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讽刺、挖苦学生,歧视后进生;随意停学生的课,随意禁止后进生参加考试,阅卷评分不公,评语偏激伤害学生自尊心;私拆学生信件,披露学生隐私;随意征订教辅资料、乱收费,对违反纪律的学生进行罚款等等。
教师要明确并很好地履行职业义务,重要途径就是注重师德修养,增强法律意识,依法施教。要成为一名高素质的教师,就要全面加强自己的思想道德、业务能力、教学艺术等方面的修养。教师必须尽职尽责地工作,既要教书,更要重视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教师要爱岗敬业,要对学生倾注爱心,对学生成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错误,教师要从关心爱护学生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使学生觉醒、改正。
善于总结、完善,源于:论文集www.618jyw.com
做到在法律框架内应对课堂突发事件。教师要落实好考勤制度,走上讲台先检查应到人数,对缺席学生要查明原因,对未到校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其家长或监护人,否则,一旦意外发生,当班教师就是未尽到及时通知义务,将承担相应责任。对迟到的学生要问清原因,不能不分清红皂白就加以训斥,更不能令其站在教室外作为处罚,这样做就侵害了学生的受教育权。教师对在课堂上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要耐心教育,如果动不动就情绪化地加以训斥批评,不仅收不到良好的教育效果,反而激化了矛盾,容易导致事态失控,最终影响正常教学的开展。对那些不接受批评反而顶撞教师的学生,教师不能恶语相向、口不择言,这样会伤害学生的人格尊严,更不能与其有肢体冲突,否则就侵犯了学生的身体健康权。教师对在课堂上看课外书或玩手机、听MP3、听耳机的学生,固然要教育、规劝,但不能采取强行收缴、没收或者损毁的手段。学生上课开小差是违纪了,但没收或损毁他们的书本、手机等则是侵害其财产权。
强化安全意识,避免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2002年8月,教育部制定颁布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办法》出台了“十种意外学校无责任”和“十一种伤害学校担责”,为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提供了一定的依据。教师要警惕《办法》中所列举的常发生的伤害事故,强化安全意识,在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中积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切实履行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教师还要利用班会、团队活动时间加强对学生的消防知识教育,增强学生的自防自救能力;保持校内通道和建筑通道畅通无阻,确保在紧急状况下能够迅速疏散;经常检查教室、宿舍门窗及教学设备有无老化等现象,检查配备规定的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齐全、正常,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严格防范事故的发生。
提高教师依法执教的能力,不是朝夕之间可以完成的。“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当今师生平等、家长和学生的人权意识和法律观念日益增强的环境下,只有每一个人民教师都认真思索,积极践行依法执教这一理念,沉重的话题才能离我们越来越远,我们的校园才能越来越和谐。
责任编辑 魏文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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