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森林资源加强森林资源保护试述试述推进国有林场分类经营

更新时间:2024-02-05 点赞:7091 浏览:19112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对于任何国家而言,森林资源都是十分重要的自然资源,它不仅能够对于整个生态系统起到有效的调节作用,对于提供相应的生产物资,森林资源也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在我国,由于林场分类经营管理的不到位,不仅让森林对于生态系统的调节功能日益降低,对于森林系统的生态经营也受到很大影响。本文将谈谈如何通过有效的加强森林资源保护,进而推进国有林场的分类经营。
[关键词]:森林资源 保护 国有林场 分类经营

一、森林资源保护与分类经营的关系

国有林场的分类经营是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由于森林资源的稀缺性,这使得想要通过扩大林场经营面积来实现林场经营规模的拓宽是不太现实的,现有的林场在面积上只会逐渐缩小,对于有限的珍贵的自然资源,想要实现对其有效的保护,分类经营是一种很值得采纳的手段。
对于林业的分类经营,主要是从两个方面展开。针对林业中的商品林,鉴于这部分资源是伴随企业投资而产生的,追求的也是后续能够带来丰厚的经济效益,对于这一部分林业的监管不易采取太多过于严格的行政手段,倒是应当按照计划对其进行控制,并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这是对于商品林应有的经营原则。另一大块是林场中的生态公益林,在经营时主旨应放在让这部分资源最大程度的发挥其森林生态公益功能上,鉴于公益林并不直接和经营者的经济效益挂钩,所以很有必要对于进行严格的宏观调控,并且以总体功能最佳为首要指导,经营时要合理协调投入与产出的关系,这样才能让其经营活动良性发展。森林资源只有在良好的分类经营管理下才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二、国有林场分类经营的意义

1.实行分类经营可使商品林真正走向市场

商品林作为林场经营的重要主体,一直以来经营上都存在一些问题,这首先和商品林自身的特点是有关的。林业由于成长周期长,产出与投入比低,这使得林业投资能够实现较好的生产回报是很有障碍的,正是因为如此,商品林的经营一直都无法真正走向市场化。分类经营理念引入后则对于这样的现状产生了改善,在市场经济规律的指导下,林业部门会尽量选择那些产出投入比高,并且经济效率好的品种进行投资,在管理上也更合理,一切的经营管理活动都围绕经济效益为核心,这不仅让商品林的管理更合理,在经济效益上也能逐渐看到提升,有了这样的成果才能够逐渐实现商品林的市场化经营。

2.实施分类经营可使生态公益林得到有效的经营和保护

生态公益林对于调节生态环境有着重要作用,是非常宝贵的自然资源。然而,由于生态林自身并不具备相应的经济效益,其存在主要是为了起到生态的防护作用,主要的受益者不用参与经营,而经营者在投入的同时在经济效益上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这使得林场对于生态林的经验在人力及物力上的投资都逐渐减少,没有人愿意真正做投入但毫无产出的事情。林场实现分类经营后这样的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在国家相应的宏观调控体制下,逐渐理顺了投入与产出的关系,通过相应责权利的划分,加上政府在公益林的经营上给予一定的支持,公益林不再成为没人愿意理会的经营范畴,也不再是经营单位肩上的负担。有了这种合理的体系后,公益林的经营也得到了明显的改善,这也让公益林更好的发挥其生态调节作用。

三、国有林场分类经营面临的阻力

从我国现有的林场分类经营管理体系来看,分类管理经验仍然存在相应的阻力。按照现行的林场分类经营管理模式来看,商品林的经验已经完全成为商品经验行为,相应的获利方也是投入者。但商品林在生产过程中也占用了林场的资源,这些资源的获得应当有一定的成本的,但林场却并不能从这其中获利,林场的经验成果主要是通过所有权进行分配,这种资源的无成本使用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而林场中另一个促成部分也就是公益林,这部分林业并不能产生实际的经济效益,对于这部分非商品类生产对象林场必须头发相应的资源并且对其进行经营管理,这样的资源投入对于国有林场而言又不太合理。

四、如何有效的推进国有林场分类经营

1.国有林场划类经营

鉴于以上谈到的商品林及公益林在经营利益上存在的冲突,一种有效的分类经营的模式就是国有林场划类经营。可以将商品林及公益林的经营分开,对于商品林的经验过程中在林场所占据的资源及经营成本,投资方需要合理支付相关费用给林场,这对于林场自身的生产经营费用是一种很好的补给,尤其是使得生态林的经营费职称论文范文www.618jyw.com
用一定程度有所保障。如果投资方是国家,仍然需要将国家所得以合理的形式上缴。此外,在不影响森林生态防护效益的前提下,可以适当鼓励商品林的开发,这不仅能够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对于林业经营的市场化也是一种良好的推动,此外,还能提升林场生物多样性,这对于各种物种间的良好生长也是一种促进作用。

2.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划类经营

对于国有林场划类经营后,对于林场内的森林资源也需要划类经营。如果是纯商业林则将其完全视作商品经营,国家并不进行太多干涉,让林场实施自主经营。对于生态公益林其经营投入成本则从国家的投入预算中拨出,实现经营效益补偿制,来解决其经营过程中的资金投入。对于林场的经验管理是否应当受到相应的补给,可以让相关的管理部门对其拥有的生态公益林数量作出统计,通过核算后再来作出决定。
结 语:森林资源作为一种重要的并且逐渐稀缺的自然资源,推进国有林场的分类经营是实现对其保护的最主要途径。在我国现行的林场分类经营制度中仍然存在一些阻力,想要让这些障碍得以有效化解,非常有效的方式就是实现国有林场的划类经营,将商品林与生态公益林进行分类管理,这不仅能够为商品林实现更好的经济效益,在生态林的管理上也更合理,生态林的经营管理经费也得到了保障。现有的林场分类经营制度还需要不断完善与提升,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林场的科学有效经营,从而加强对于森林资源的保护作用。
参考文献:
马其新;国有林场在森林分类经营中的处境探析[J];现代农业科技;2008年23期.
程海林;现代林业的两大改革可结合起来共同推进[A];第二届中国林业学术大会——S1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科技支撑论文集[C];2009年.
[3] 李燕玲;森林分类经营管理体制问题的思考[A];林业、森林与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法制建设研究——2004年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第一册)[C];2004年.
相关文章
推荐阅读

 发表评论

共有3000条评论 快来参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