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欢,论刘易斯《大街》狂欢化色彩写作策略

更新时间:2024-03-29 点赞:26977 浏览:12113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内容摘要:《大街》是辛克莱·刘易斯的代表作之一,自1920年出版以来一直争议不断。本文运用巴赫金的狂欢化论述来解读小说《大街》,通过对小说的人物﹑语言以及情节进行深入的文本浅析,笔者认为狂欢化论述的基本概念如:加冕和脱冕,双重和矛盾,自由和平等,颠覆和更新等在小说中都有所体现,因此,该部小说充满了狂欢化色彩。
关键词:狂欢化;《大街》;颠覆;更新;自由;平等
辛克莱·刘易斯是美国第一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1920年,他的成名作《大街》的出版引起了巨大轰动,同时也饱受争议。该部小说讲述了一位乡村医生太太卡萝尔试图转变初中数学教学论文戈佛小镇愚昧、落后的面貌却遭受了一系列挫折和失败,讽刺了以戈佛小镇为代表的美国千千万万小镇居民的狭隘保守、自满得意和实利主义。马克·刘易松曾评价说“自《汤姆叔叔的小屋》之后,或许还没有哪本小说像《大街》那样对美国社会生活产生如此之深刻如此之广泛的影响”(Lewisohn,1932:187)。
巴赫金是前苏联著名的文学论述家、历史学家和哲学家。通过对中世纪民间文化,尤其是狂欢现象的深入探讨,他提出了狂欢化论述。在狂欢节上,人们通过加冕和脱冕这一前后矛盾的仪式暂时颠覆了的等级制度和教条主义,实现了自由平等的交往,丰富了勇于革新的创造力。把这些狂欢节的仪式和感受转化为文学语言就是狂欢化。狂欢化论述的提出对程式化、教条化的思维方式吹响了战斗的号角,强烈冲击了当时文艺界的主流思想。加冕和脱冕,双重和矛盾,自由和平等,颠覆和更新等狂欢化论述的基本概念在小说《大街》中都有所体现。因此,本文试图对该小说的人物、语言和情节进行深入浅析探讨,挖掘其蕴含的丰富的狂欢内涵。

一、狂欢的人物

狂欢的人物具有不同寻常的外表,古怪的语言和行为,矛盾的特点和逆反的个性。小说主人公卡萝尔就是典型的狂欢式人物,她代表着颠覆,变化与更新。大学毕业后,卡萝尔跟随丈夫肯尼科特来到了气氛沉闷的戈佛小镇。为了把小镇转变初中数学教学论文成一个美丽、精致且富有文化气息的地方,她采取了一系列革新初中英语教学论文措施,例如:一来到丈夫家,她就用新式家具把陈旧的房子装饰一新。她还举行了一次别出心裁的暖房酒聚会,在聚会上组织人们一起玩“傻子”游戏,想以此给戈镇居民一个示范,让他们不再重复那些老套的表演节目。此外,她四处游说,努力争取想建造一座新的市政厅,学校以及图书馆,还想为农妇们建一个更加舒适的休息室。受“小剧场”运动的启发,她与一帮朋友一起排练并为戈镇居民上演了一出戏剧,丰富了他们的文化娱乐生活。
然而,对于戈镇居民来说,卡萝尔的衣着打扮、一言一行都是古怪和叛逆的,因为她与他们都不一样。在那种抑制个性,要求一致的环境下,她是一个边缘人物。在她自己的狂欢世界里她是加冕的国王,而在戈镇居民眼里,她却是被脱冕的小丑。刘易斯对卡萝尔的加冕和脱冕体现了狂欢化论述所强调的未完成性和相对性。

二、狂欢的语言

狂欢节是对远离禁令和束缚,重获自由的庆祝,因此,通过广场语言和手势人们可以实现自由平等的交流和交往。狂欢语言是“一种非常丰富,能够表达人民大众复杂统一的狂欢节世界感受的语言。……为了体现自己,它所要求的是动态的和变易的、闪烁不定、变幻无常的形式”(巴赫金,1998:13)。刘易斯在小说《大街》中运用了诙谐的语言、辛辣的讽刺、巧妙的比喻以及俚语和方言,充分体现了广场语言的特点,实现了语言的狂欢。
萨姆是小镇的五金店老板,是一个典型的“大老粗”,他的语言幽默风趣,乡土味十足。在车站迎接肯尼科特夫妇时,萨姆对卡萝尔做自我介绍说自己开的铺子里“傻大黑粗的玩意儿”应有尽有,介绍起其他人时,他说自己的妻子是“怪脾气的胖太太”,说开药房的戴夫是“饿煞鬼”,还开玩笑说他是在卖假药。
明尼玛喜大旅馆是戈镇最伟大的标志性建筑,它会给旅客留下戈镇的美好印象。然而它却破旧不堪,肮里肮脏,玻璃窗都粘满了苍蝇屎。刘易斯在这里辛辣地讽刺了小镇的丑陋和呆板以及小镇居民的自满和肤浅,体现了他对美国“这一文明社会的庸俗,荒谬,不成熟和冷酷残忍”(Lingeman,2002:546)等缺点的清醒认识和敏锐警惕。
伯恩斯塔姆人称“红胡子瑞典佬”,在小镇常年打短工,信仰无神论和社会主义。与卡萝尔谈及小镇革新初中英语教学论文时,他把戈镇比作一艘底部爬满了藤壶的船,女教师维达所做的革新初中英语教学论文只是把浸入船里的水舀出去,律师波洛克天真地试图用诗歌的力量拯救这艘船,而他本人则是要把船拉上岸后彻底重新修理好。伯恩斯塔姆的所作的比喻贴切生动,既明确区分了他们三人的不同的革新初中英语教学论文思想,也突出了他作为一个社会主义者要彻底转变初中数学教学论文小镇的坚定决心。
刘易斯对美国普通大众的想法和感受非常敏感,善于扑捉记录美国民间语言。他在小说中就大量运用了俚语和方言。仅举几例:“Flivver”意为廉价小汽车;“poppycock”这一美国口语的意思是废话,胡扯;“hwa pollwa”是个希腊词组,意为普通人;“strictly on the QT”是保守秘密的意思。碧雅是卡萝尔的女仆,她性格开朗,天真烂漫,由于来自斯堪的纳维亚且教育水平有限,所以她说话时发音不准而且经常出现语法错误,但是刘易斯在记录她的语言时仍然保持原貌,例如,“沃〔我〕们京〔今〕天下午过得真同〔痛〕快。蒂娜她预备了咖啡和克内干勃洛特,她的砰〔朋〕友也在纳〔那〕里。沃〔我〕们说说笑笑,她的砰〔朋〕友说他私〔是〕个总统,要封我为芬兰的皇后”(刘易斯,2006:138)。

三、狂欢的情节

巴赫金在对话论述中提出了“异质语”的概念,不同语言和不同价值观的平等对话交流是其核心观点。刘易斯在小说中不仅以主人公卡萝尔的角度展开记述,而且还间杂着其他人物的观点视角。例如,卡萝尔第一次参观戈镇时,我们面前展现的是一幅凌乱肮脏、死气沉沉的小镇画面,而同一天到达戈镇的碧雅却像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一样,对所见所闻无不发出啧啧称赞。另外,在第二十五章,有大幅的沉思片段是以肯尼科特的角度叙述的,通过他的沉思,读者可以以另一个侧面发现卡萝尔的不切实际的缺点。这些都体现了刘易斯矛盾的观点和态度。有些评论家认为刘易斯观点模糊,没有明确的价值倾向,但笔者认为这正是他对不同观点的宽容吸纳,并强调他们的共存共生,同时,也体现了刘易斯对自己的祖国又爱又恨的矛盾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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