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师“语文课程与教学论”教学对策探微

更新时间:2024-02-29 点赞:4948 浏览:1348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五、建立公道健全的学业评价系统

以科学、公道的角度进行考察,学业评价更应当被理解为“是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获得的持久稳定的外部行为转变和内部条件变化(兴趣、态度和价值观)所做的评价判定。它具体体现为对学生在知识的增加,能力的增加,习惯的养成,兴趣的持久性和态度的恒常性等各个方面的明显变化所作的作用解释或价值判定”。[5]这也就是说,在学生的学业评价中,我们更应当以“为了学生的学习”角度出发进行评价,而不是仅作“关于学习的评价”;更应是过程性的评价,而不仅仅是结果性的评价;更应关注实践活动对学生自身的内在价值,而不仅仅将视线停留于外在价值。知识和能力,过程与策略,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都应成为评价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在学生的板书设计评价中,我们就可以板书设计的正确性、艺术性、板书呈现的科学性、布局的公道性等多个维度上制定评价指标。
以评价类型上看,一方面,“语文课程与教学论”教学中对学生行为过程和结果的评价,体现性的评价还是主要类型,另一方面,档案袋评价也是一种有效的补充。通过对学生作品的收集和整理,观察学生在特定领域的努力、长大教育论文教育论文及进步,这种评价手段的运用,有效帮助教师建立了集阶段性和整体性于一体的评价系统,避免了评价的片面性。
健全的学业评价系统还应当具有评价主体的多元化特点,这一特点与“语文课程与教学论”课堂的开放性是一致的。在各种实践练习的过程和结果评价中,评价主体可以是教师,也可以是学生,当然更可以是语文教师或专家。评价形式可以是学生自评、互评、教师点评、师生互评等等。实践证实,在评价主体多元化的格式中,将学生作为核心型评价主体,教师则以引导型评价主体出现,辅之以一线语文教师和专业职员的评价,能有效提高学生发现和解决不足的能力。
高师“语文课程与教学论”的教学对策还可以列举出更多,但笔者以为,以上所提五点是针对当前该课程教学中亟待解决的不足而提出的,也是有实践基础的。该课程教学要想真正摆脱“无趣”、“无用”的尴尬境地,这些对策或值得参考。
参考文献:
[1]李山林.语文课程与教学论案例教程[M].湖南: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2]朱绍禹.语文课程与教学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
[3]施良方.课程论述——课程的基础、原理与不足[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
[4]林润之.高师语文教学论课程探讨性教学的实践探讨[J].高教论坛,2002,(05).
[5]薛晓嫘.语文阅读学业成就评价[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8.
(陈庆江重庆师范大学文学院40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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