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对策教育实习指导教师管理中有着理由与对策要求

更新时间:2024-02-11 点赞:7845 浏览:2453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教育实习是一种专业化程度很高的专业实践活动,它要求参与实习指导的教师,要有相应的资格,其指导内容、指导方法和成绩评价能体现教师职业的专业化特点。然而,我国目前的教育实习,无论是实习内容、实习组织、实习管理,都没有体现出专业化的要求与特色,尤其是对指导教师的管理,存在资格选拔无标准,工作内容无规范,工作业绩无考评、无认可等突出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从政策层面明确教育实习的社会化性质,建立教育实习指导教师的任职选拔、工作职责、业绩考核机制。
关键词:教育实习;指导教师管理;问题
注:本论文为江西省高教改革研究重点课题(课题号JXGJ-09-11-1)系列论文
教育实习指导教师,专指实习学校派出的承担实习生教育实习业务指导工作的教师,国外称为“辅导教师”,不是指高校派出的驻点实习指导教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中指出:“应把教育工作视为专门的职业,这种职业要求教师经过严格地、持续地学习,获得并保持专门的知识和特别的技术。”教育实习是为培养师范生形成独立的教育教学能力而开设的一门专业实践课程,其目的是通过教育实习使学生获得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有的“专门知识”和“特别技术”,从而形成独立从教能力,获得从教资格。正因如此,教育实习与医学临床实习一样,是一种专业化程度很高的专业实践活动。它要求参与实习指导的教师,要有相应的资格,其指导内容、指导方法和成绩评价都应体现教师职业的专业化特点。

一、教育实习指导教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然而,我国目前的教育实习,无论是实习内容、实习组织、实习管理,都没有体现出专业化的要求与特色,尤其是对指导教师的管理,基本上处于真空地带,存在以下问题:
(一)资格选拔无标准。高素质的教育实习指导教师是决定教育实习效果的关键因素,因此,选拔实习指导老师是整个教育实习管理中最重要的一环。在国外,对实习指导教师的选拔就十分严格。比如英国,选拔实习指导教师有一套完整的程序:摸底调查——选拔——上岗培训。选拔的标准也很具体并呈现出综合化的特点,包括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交际能力、沟通技巧、指导经验等等。而美国几乎所有的州都实行教师分级制度,教师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一是初等教师,即拥有教师资格但缺乏教学经验的新任教师;二是中等教师,即已获得永久聘任,有五年以上教学经验的教师;三是高级教师,即公认的该学科领域的专家;四是实习辅导教师,即在一个以上学科领域拥有教学及培训师资的经验,能为其它教师提供专业支持与指导的专家型教师。“实习辅导教师”是最高级别的教师,经遴选产生,产生后还要参加专门的培训。其培训课程包括:资料的收集与分析,敏锐观察教学的方法与技巧,提供建设性批评以引导实习生改进教学,主持研讨会议提供鼓励和支持方法等等。在日本,实习指导教师一般由教育行政主管和学校领导选定。其选拔的标准中,包括了工作热情、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管理能力、沟通能力和教育实习指导的专门知识与经验。
可以说在国外,担任教育实习指导教师既是一种工作,更是一种资格,一种荣耀,是教师专业发展成就的标志。高素质的实习辅导教师队伍,保证了高质量的教育实习水平。因而,尽管国外的教育实习组织方式与我国大同小异,但因为有实习辅导教师选拔管理的完善制度,其教育实习结果是完全不同的。
与此相反,在我国,无论是国家法规的宏观设计,还是学校管理的微观层面,都没有对教育实习指导教师的任职选拔、工作职责、业绩考核做出明确的规定。导致实习学校委派指导教师时随意性大,接受实习指导任务的老师也没有荣誉感,反而视为一种负担,工作积极性不高。倒是在中职教育中,更重视实习指导教师的资格问题,一些省出台了专门的文件:如安徽省2009年底出台了《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辽宁首出台了《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标准》。这些现象与事实说明,在人们的潜意识中,依然没有把教师职业特别是从事基础教育的教师工作视为专业,因而也不把教育实习纳入专业实习范畴。
(二)工作内容无规范。教育实习在高师是一门大课程,各校都很重视,一般都有专门的教育实习计划和实施细则。笔者查阅了近几年大部分高师院校的教育实习计划或实施细则,共同的特点是:对实习生要完成的实习任务和带队老师的工作内容都有明确规定,有些甚至可以量化。但对实习基地学校的指导教师没有要求。例如:湖南师范大学的《教育实习指导教师职责》规定了带队实习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有:

1、与实习学校联系,安排好相关活动(实习前的动员组织)。

2、根据实习要求,制定周工作计划(并负责计划的检查落实)。

3、与原任课教师配合,组织和指导实习生钻研教材,编写教案,抓好集体备课、课前预讲和课后评议工作,对实习生的教案进行审阅,参加听课。

4、组织实习生制订好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经常检查实习班主任工作情况。

5、组织和指导实习生开展教育调查活动。

6、负责组织研究课、公开课、立标课。

7、负责和协调同原任课老师和原班主任做好对实习生的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实习成绩的评定。
…等等,共有十一条。但对参与实习指导的另一个重要角色——实习基地学校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是只字不提。上述案例很有代表性,是目前高师院校普遍的做法。它反映出的是在教育实习指导这个问题上,高校还没有走出以大学为主导、以带队驻点老师为指导主体的封闭式教育实习模式。这一做法,与今天高校扩招后实习生数量大增、实习环境大变的现状格格不入,甚至直接衍生出当前困扰教育实习的三大问题:第一,高校与实习学校关系松散、链钩脱节,双方无权利与义务的默契与约定,往往出现实习学校对教育实习工作不热情、不支持、基于拒绝接收实习生现象。第二,高校派出的实习指导教师数量不够,指导教师工作负荷重、点多面广,对学生无法进行具体指导。只能“游走”于各个实习点,许多实习生处于无人管理的“放羊”状态,直接导致教育实习质量滑坡。第三,实习基地的建设成了高校单方面的事,投入的资金十分有限,不能满足实习学校的需要,招之基地学校的不满。(三)工作业绩无考评无认可。教育实习指导是一项专业工作。但在中国,实习学校教师指导教育实习其工作业绩长期得不到认可,导致许多教师积极性不高,甚至拒绝指导实习。究其原因:其一,业绩评价主体不明。谁来评价实习学校指导教师的工作业绩呢?高校、实习学校、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都可以是评价主体,但没有一家承担这项工作。高校有积极性也愿意对实习辅导教师的工作作出评价。但实习辅导教师与高校没有人事管理关系,高校的评价不起作用。实习学校如果没有教育行政部门的授权,业绩评价只能是空洞的表扬或批评,没有实际价值。教育行政部门的业绩评价有权威,但目前的体制,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之间没有隶属关系,把教育实习视作高校的事,因而也不把教育实习指导纳入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计算范围。其二,业绩评价的标准不明。由于对实习学校辅导教师工作职责没有明确规定,导致对其工作业绩的评价也无据可依。到目前为止,无论是德育行政部门、实习学校、还是高校,都没有制定相应的政策对教育实习指导教师的业绩进行合理的评价,在教师的聘任、职称晋升,甚至工作量的计算上都没有教育实习指导的业绩反映。基地学校许多教师觉得带实习生唯一的好处是多了一个助手,可以帮忙改改作业,管管班务,减轻一点工作量。这与国外把指导教育实习视为教师专业发展必经环节、专业成就显著标志的理念大相径庭,从中折射出的是我们缺乏对教师培养是全社会责任的认识。

二、造成教育实习指导教师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因

造成教育实习指导教师管理中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觉得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缺位。教育是社会共同事业,培养教师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高校、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通力合作。其中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在教育实习的组织管理与业绩评价中处于领导地位,同时具有领导、主导、指导作用,它是高校与中小学力量整合的纽带。但在现行体制下,高校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没有行政隶属关系,在事务关系归属行政关系的管理思维中,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把教育实习视作高校自己的事,与地方政府无关,采取不闻不问的态度,直接造成了中小学教师指导教育实习算不到业绩的现状。
第二,高校的包揽越位。我国的教育实习组织形式,最早脱胎于“大学+附属学校”的校内封闭模式,后来逐渐走向“高校+实习基地”的社会开放模式。在这一发展过程中,始终没有摆脱以高校为主导主控的指导思想。这种观念与今天教师教育社会化发展趋势是格格不入的。“实习基地”不同于附属学校,与大学没有领导从属关系而是合作关系,相互间没有权利与义务约定。因而,在实习指导上还采用大学老师指导为主、实习学校老师为辅的做法,是一种包揽越位,当然不利于调动实习学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三,实习学校摆不正位置。中小学是教师的使用单位,也是教师人才的培养机构,承担教师人才的培养,是其应尽的义务。在教师人才培养上,高师与中小学负有同等重要而分工不同的责任,前者承担职前培养,后者承担职后培养。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互惠互利、共生共荣的,不存在谁帮谁的忙的问题。那种把教育实习视着额外负担,对指导教育实习业绩不认可的做法,是对自己在教师教育过程中所处地位,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的漠视。是对教师职业专业化缺乏认同的表现,不利于整体上提升教师行业的专业化程度。

三、教育实习指导教师管理中的对策

教育实习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是当前教育管理体制不顺不畅的结果。要解决这些问题,光靠创新教育实习的组织形式是不行也不够的。笔者认为,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首先,明确教育实习的社会化性质,从政策层面定位高校、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的义务与权利。教育部或各省教育厅要参照职业技校实习管理办法出台相关政策,把教育实习纳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范围,成立由政府教育管理部门、高校、实习学校三方组成的实习领导机构,统筹辖区内的教育实习工作。
其次,严格教育实习指导的专业标准。可以考虑以省为单位,由教育行政牵头,高校和实习学校参与,共同协商制定教育实习指导的标准文件,规范指导的内容、程序、以及业绩考评指标体系。这些标准文件应包括“教育实习基地学校准入资格”、“教育实习指导教师选拔聘用资格”、“教育实习指导教师工作规范手册”、“教育实习指导教师业绩考评”等等内容。这样才真正把教育实习指导视为教师专业发展的推动手段和专业成就的标志,纳入政府的教师管理中,并在教师的聘用和职称晋升中反映出来。
最后,按“定点、共建、统筹、互助”的八字方针建设教育实习基地。“定点”指由地方教育管理部门与高校协商,选择辖区内有一定规模的、师资队伍强、交通便利的学校作为教育实习基地。“共建”指由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实习学校共同出资建设基地,使基地学校有专门的设施承接实习生。“统筹”指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统筹协调教育实习的有关事项,包括定期召开协调会,检查落实实习基地建设与运转情况,并对实习基地学校领导班子、教师配备、办学条件改善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互助”指高校与实习学校在互助互惠的原则下,共同建设并使用教育实习基地,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纳入各自的工作计划。高校在基地硬件建设、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师资等方面给实习学校以支持,实习学校负责接收的安排教育实习,承担主要的指导任务,并与高校协同合作,管理教育实习的全过程。
参考文献
骆埩:《论近年来欧美国家高师教育实习的新走势》,《黑龙江高教研究》2008年第10期。源于:大学论文格式范文www.618jyw.com
刘慧芳:《国外中小学教师在职教育和培训的比较与启示》,《教育探索》2001年第11期。
[3] 陈永明:《国际师范教育改革比较研究》,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4]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育——财富蕴涵其中》,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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