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运输,“省”出来“罪”

更新时间:2024-01-15 点赞:6089 浏览:2081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本案当事人小章在野生动物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运输11条小鳄鱼,抵达上海时被查获,随后他被法院依法制处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其实,只要小章在当地好的运输许可证,这些被用于养殖用途的小鳄鱼,完合法运输的。小章为了省钱、省事,让一次原本合法的运输,变成了犯罪。
案情回放
小章出生在江苏省镇江市郊区的农村。家里穷,他初中毕业后就踏入了社会。当时经亲戚,他到叔叔承包的一家小型鳄鱼养殖场做了一名养殖工。在养殖场工作期间,看着一枚枚小小的鳄鱼蛋,以孵化到破壳,再到一条条小鳄鱼出生、成长,小章心里非常高兴。多年来,经他养殖成功的鳄鱼越来越多。2009年,小章借了一笔钱,入伙了叔叔的养殖场,养殖场的规模也随之扩大了一倍。养殖的小鳄鱼等野生动物,也经常被各地的野生动物园收购、豢养,生意可谓有声有色。
2010年9月,一家上海公司与小章的养殖场联系,希望购买11条小鳄鱼,并要将小鳄鱼送到上海。当时天气炎热,正午温度高达四十多摄氏度,给小鳄鱼的运输了不少困难,加上时间紧迫,小章就像往常那样到当地部门野生动物运输许可证,他也“节省”了近千元的费用。就这样,小章带上了11条小鳄鱼乘坐长途汽车,翌日顺利抵达上海。当小章走出车站时被民警拦下,经检查他大包小包携带的是11条小鳄鱼,品种为暹罗鳄,属于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民警要小章出示的手续,但他并未野生动物运输许可证。小章被上海机关刑事拘留,同年11月1日被依法逮捕。
其实,只要小章在当地好的运输许可证,这些被用于养殖用途的小鳄鱼,完合法运输的。只不过,他所在的养殖场距离当地的机构较远,另外按规定每条小鳄鱼还交纳的费用,小章为了省钱、省事,让一次原本合法的运输,变成了犯罪。
在法庭上,小章对上文提到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上海野生动植物鉴定中心也出具了《野生动植物物种鉴定证书》和《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小章养殖场所在地的水产畜牧兽医局渔业执法行政监督管理处也出具了证明,这些都证明着这样事实的成立:小章非法运输了11条鳄鱼,属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审理该案的法官说,小章非法运输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他的已经构成了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该案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小章依法应受到惩处。但小章犯罪情节轻微,且又是初犯,到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可对其免予刑事处罚。法院依照《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判决小章犯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免予刑事处罚。
法官说法
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并且濒危,所以受到法律的多重保护。是刑事法律的保护系统,如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处五年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是民事法律的保护系统,如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出售、收购、运输、携带或地方保护野生动物其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等。
如此,在现实生活中,违反法律规定,破坏《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犯罪现象还是时有发生。现在就让对小章的作浅析。
一是小章在主观上有犯罪故意。即小章明明知道运输鳄鱼这样的珍稀动物,应按规定运输许可证,但他为了省钱,竟置法律于不顾,有违法犯罪的故意。可能有久会说,小章没按规定运输许可证,是为了省钱,他要故意犯罪。其实,持的人是把“犯罪故意”与“犯罪动机”二者的混淆了。“省钱”小章犯罪的动机,他动机,也可能会有“不按规定运输许可证”这样的故意,即他是故意要非法运输的。,小章的犯罪故意是有着的。
二是小章了无证运输鳄鱼的。,也许有人会说,小章是在出车站时就被机关查获的,他的是犯罪“未遂”,其实。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在刑法论述上属于“犯”范畴。所谓“犯”是指:只要某人了某种非法,而不管此已经完成和有何结果,就构成犯罪,并且是“既遂”,如放火罪等。在本案中,小章无证运输鳄鱼的已经了上面的“犯”的犯罪构成要件,所以说小章了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的。
三是小章的危害了社会管理秩序。有人说,是为了赚钱,才设置运输珍稀动物要运输许可证这样的规定。这个错误的认识。收费运输许可证是手段而目的,目的出于考虑:对像鳄鱼这样的珍稀动物,要在依法有序的情况下予以养殖、和保护,使这些珍稀动物能很好地为人类服务和,又不造成对珍稀动物的伤害,做到生态平衡,以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在本案中,小章为了一点蝇头小利,明知故犯,非法运输鳄鱼这样的珍稀动物,上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任由违法犯罪进展下去,社会管理秩序就会乱套,生态平衡的目的又如何能达到呢?
当然,本案中小章的犯罪导致的结果对社会的危害是较轻的,且他是初犯,认罪态度较好,一些,法院对他以轻处理,判处他免予刑事处罚。但的是,法官判处小章免予刑事处罚,并说他无罪,而只能说他罪过较轻而已。
,了本案,也许有人会小章非法贩运野生动物的离的生活很遥远。其实,在的日常生活中,还是会经常接触到珍贵野生动物的。比如,到餐馆吃饭就有人喜欢吃野味。“吃野味”已经被证实不但“大补”,还有可能会把寄生虫吃到肚子里。更的是,吃野生动物触犯法律将受到处罚。再比如说,到外地旅游,你可能会购买到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制品,这违反法律规定的。可能你在购买野生动物制品的时候,没考虑到每一件野生动物制品后面是鲜活的生命,也意识到不负责任的购买会给脆弱的生态环境压力。这样的例子在生活中比比皆是,保护野生动物还得以身边的每人做起。
法律
《人民共和国刑法》
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处五年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的,处五年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没收财产。
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判处刑罚的,免予刑事处罚,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行政处分。
《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地方保护野生动物其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构成投机倒把罪、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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