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析疑苏教版初中语文教材古文“金”译析疑网

更新时间:2024-03-19 点赞:15103 浏览:6125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在苏教版初中语文教材的古文篇目中,“金”字多次出现。但配套的《语文教学参考书》中对金的译解却有几处不妥。本文旨在对与教材配套的《语文教学参考书》中“金”的不当释义进行析疑。
关键词:初中语文教材古文中“金”的译解析疑匡谬
在中国的第一部字典——东汉许慎编的《说文解字》中,对“金”做了如下解释:“黃爲之長。久薶不生衣,百鍊不輕,从革不違。”此为《说文》对“金”的原解。亦即:金,本指黄金。但随着古代汉语的发展,“金”在古文中的义项不断丰富,并被赋予了更多的用法。然而,也正因其释义的多样性和“金”字所在语言环境的复杂性,导致苏教版初中语文教材配套的《语文教学参考书》中对“金”做了一些不当译释,本文将对此进行析疑。

一、本应解作尊贵、华丽、精美等形容词,配套《语文教学参考书》却未作译解

课本古文例句:
1、世间花叶不相伦,花落金盆叶作尘。——李商隐《赠荷花》(七年级下册《咏荷诗歌五首》)
《语文教学参考书》第P406页译为:世间的人们对待花和叶的态度不一样,把花栽入金盆把叶子变成尘土。
配套《语文教学参考书》此处将“金盆”直接译作“金盆”,很容易让师生将“金盆”误解为“金作之盆”,实为不妥。金盆可释为“精美的花盆”。
“金”作尊贵、华丽、精美之解,古语俗语颇多例句。例如:
若得阿娇作妇,当作金屋贮之也。——汉·班固《汉武故事》
金屋:极言屋之华丽精美也,而非黄金之屋。
对“金”作如此解释,成语俗语常见。如:“金口玉言”“金枝玉叶”“金榜题名”“金盆洗手”等。
二、本应解作尊贵、华丽、精美等形容词,配套《语文教学参考书》却将其作为专有词汇来解释
课本古文例句:
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可以调素琴,阅金经。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刘禹锡《陋室铭》(八年级语文下册)
课本注释:【金经】指佛经。
将“金经”注释为“指佛经”有笼统之嫌。应注解为“精美的佛经”或“尊贵的佛经”。
配套《语文教学参考书》将“可以调素琴,阅金经”一句翻译为“可以弹奏不加装饰的古琴,阅读泥金书写的佛经”。“‘金经’,用泥金(一种用金属粉末制成的颜料)书写的佛经。”
配套《语文教学参考书》此处将“金经”作如此解释,是拘泥于“金经”这一专有词汇,似为不妥。
我们都知道《陋室铭》一文运用了比兴的手法,其实文中也不乏对比的运用。尤其“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可以调素琴,阅金经”这两句中对比的运用尤为明显——“鸿儒”对“白丁”,“素琴”对“金经”。另外,作为骈文,应该很讲究对仗。若将“金经”解释为“用泥金(一种用金属粉末制成的颜料)书写的佛经”,那么,跟前面的“素琴”则对仗不工。其实,根据上下文,我们大可不必将文中的“金经”作为专有词汇来解释。唐朝是礼佛的国度,对于佛经,常尊之贵之而加以精美的装帧。因此,此处“金经”应解释为“尊贵、华丽、精美的佛经”,如此,便可与“素琴”工对。所以“金经”可译为“精美的佛经”。亦即“佛经的精装本”,甚或连精装本都不是,只是出于信仰而心生敬意的表达方法而已,大可不必将“金经”译为“用泥金(一种用金属粉末制成的颜料)书写的佛经”。
三、本应解作尊贵、华丽、精美等形容词,配套《语文教学参考书》却将其当作介词词组,译为“以金为饰”
课本古文例句:
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羞直万钱。——李白《行路难》(九年级语文下册)
课本注释:【金樽清酒斗十千】金樽中的美酒,价钱很贵。金樽,古代盛酒器,以金为饰。清酒,清醇的美酒。斗十千,形容酒美价高。
课本将“金樽”注释为“古代盛酒器,以金为饰”,似乎不妥。此处“金樽”之“金”,可解释为“华丽、精美”。“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羞直万钱”为对偶句,“金樽”与“玉盘”相对,乃李白用夸张手法极言“樽”“盘”之精美,而非实指。若“金樽”之“金”解释为“以金为饰”,那么“玉盘”之“玉”则应推释为“以玉为饰”,岂不谬哉?

四、本应解作“货币单位”作量词,配套《语文教学参考书》却译作“黄金”作名词

课本古文例句: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杜甫《春望》(八年级上册《古诗四首》)
配套《语文教学参考书》“课文简析”中对此的翻译是:战火直到如今春深三月仍连续不断,一封家书抵得上万两黄金。……“抵万金”,极言家书难得。
如此翻译当属望文生义,应将译文中的“黄金”改为“白银”。理由有二:

1.诗中之“金”,应为古代货币单位,作量词,而非实指黄金。

《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对“金”作为古代货币单位的解释是这样的:“周秦以黄金二十两为一镒,一镒为一金,两汉以黄金一斤为一金,汉以后以银一两为一金。”
古代大多时候的通用货币都为银子。所以,“抵万金”的正确解读应是“抵得上万两白银”。是例多矣:
子墨子曰:“请献十金”。——《墨子·公输》
购子头千金。——晋·干宝《搜神记》
项王乃曰:“吾闻汉购我头千金,邑万户,吾为若德”。——《史记·项羽本纪·垓下之战》
有贤士大夫,发五十金,买五人之脰而函之。——明·张溥《五人墓碑记》
上述例句中之“金”,皆应作“货币单位”之解。
2.诗中之“金”,即使不作古代货币单位解,也只能解为钱财与货币,作名词,亦非实指黄金。如:
孟尝君予车五十乘,金五百斤。——《战国策·齐策四》
所赐金帛。——汉·刘向《列女传》
则甘言媚词,作妇人状,袖金以私之。——明·宗臣《报刘一丈书》
上述例句中之“金”,皆泛指钱币,钱财是也。
由此可见,配套《语文教学参考书》将“家书抵万金”翻译成“一封家书抵得上万两黄金”是错误的,应翻译成“一封家书抵得上万两白银”,或者译成“一封家书抵得上万两银钱”。
“金”在古代汉语中的释义和用法比较复杂,苏教版初中语文教材古文中所涉的“金”字虽不太多,然因其义项繁杂,故容易误释。但是,只要我们掌握其规律,并且在译释时联系语境,还是能够给出正确释义的。本文对苏教版初中语摘自:毕业论文www.618jyw.com
文教材古文篇目中的“金”作了几处另类解释,实为一孔之见,姑妄言之而已!
参考文献:
王力等.古汉语常用字字典[S].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3]洪宗礼.语文教学参考书[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7.
(朱秀伦江苏省阜宁县三灶初级中学22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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