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何谓教育公平

更新时间:2024-01-23 点赞:32401 浏览:15402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以教育公平的内涵、要求,我国教育中有着的理由及教育公平与和谐社会的联系三大来浅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下的教育公平理由,并试图以论述上找到解决某些不公平现象的策略教学论文,以推动初中语文教学论文社会和谐、健康、、稳定的进展。
【词】社会公平教育公平和谐社会
美国当代哲学和学家约翰·罗尔斯人类有着的、的公正观,公正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念的,社会公平理由所的焦点。社会公平组成的教育公平也逐渐社会价值的核心内容,影响着和谐社会的建设与进展。
教育公平的内涵及要求

(一)教育公平的进展

教育公平的理念源远流长,不同的历史时期的学者对其有不同的理解。历史上最著名的教育学家孔子,教育公平“有教无类”;西方哲学家柏拉图则教育公平是为城邦中每个成员相同教育机会,使得都能教育促使自身的能力进展。亚里士多德则法律保证自由公民的教育权利。到了近代社会,有关教育公平理念的阐述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是夸美纽斯和卢梭。夸美纽斯,教育公平是“人人应受教育”、“人人均需学习”、“教人知识”以而使的人都能掌握广博的知识。卢梭在其著作《爱弥儿》一书中阐述了他的教育公平思想:每个人都享有进展自身权利的,并且在教育活动中,每个人的教育机会与条件应与本性。在现代社会,教育公平更加学者,并以不同的学科和角度对其浅析。以经济学角度看,教育公平是与教育资源分配和享用联系在一起的,体现为个人教育资源的多少与其对社会的贡献或酬劳小学语文教学论文相称。以学角度看,教育公平是要求教师在教育职业活动中,公平地对待和评价全体合作者。以法学角度看,教育公平受教育权利平等,使接受教育的权利的平等和接受教育的非权利的不平等。以教育学角度看,教育公平要求在教育活动重对每个学生实行可选择性教育,以适应不同学生的进展的教育,并对学生作出不同的学习效果的评价。
,教育公平是历史性的范畴,在不同的和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含义。今天所讲的教育公平,的说即是指在的社会条件下,给予全体社会成员公平的接受教育权利和机会,促使每个人的身心和潜能进展的教育,是对教育权利赋予、教育机会供给和教育资源配置的认识与价值判断,是对教育资源分配时所的性的规范、原则。其实质是教育资源分配的公正性,以社会整体的进展和稳定,社会成员的个体进展和,并以的辨证联系出发来统一配置教育资源。

(二)教育公平与社会公平

教育公平的进展离不开社会公平的大环境。社会公平是复杂的课题,现代社会进展所追求的。社会公平不等同于平等,但在利益分配平等精神;社会公平认可社会差别的有着,但差别的大小有的度。总的来说社会公平四个的要求:是权利的平等;是进展机会的均等;再次是和程序的公平;是结果与实质的公平。

(三)教育公平的要求

以社会公平的角度考察教育公平,考察的教育系统的外部公平,它以政治公平来分配教育权利,以经济公平来分配教育资源,是社会公平原则在教育简单运用。其实,教育的作用小学数学教学论文它是社会的子系统会的资源,更它是推动初中语文教学论文人的进展、成全个体生命的活动。教育怎样推动初中语文教学论文不同个体生命的全面、和谐、自由、独特的进展,是教育公平所考虑的,这教育公平区别于其他社会公平的核心所在。这涉及到教育的本质和内核,称为教育的内部公平。
以教育的外部公平来看,要做到教育公平就要求做到教育资源配置的均等。所谓教育资源仅是师资、教育资金等实际资源,还受教育的机会及权利等无形资源。教育本身是推动初中语文教学论文人的社会化和个性化的活动,与其他社会领域资源分配相比,教育资源分配并体现为金钱、物质、权利和地位的分配,更多的体现为个人身心的进展权利、进展机会、进展条件的分配和进展等。所以,教育资源分配具有独特性,其的分配是特殊的生产流程,这一流程可分为:起点、和结果三个阶段,也教育起点、教育和教育结果,三个阶段构成了完整的教育资源分配。所以,教育公平应:教育起点公平、教育公平和教育结果公平。而言,教育起点公平,即教育权利公平和教育机会公平。教育公平,既指在起点公平公正的上,相应的制度、政策继续和维护教育公平,教育资源和经费投放的公平、教学课程设置的公平师生联系互动平等。教育结果公平是指每个人在接受教育都能达到最的标准,与其智力相的学识、能力进展、道德修养、使其个性与潜能进展,以而为更高学业上的成功或为其他的进展平台。
教育起点、教育和教育结果三构成了教育公平的完整内涵。说层次的教育起点公平的是教育公平形式和外在公平,那么层次的教育公平的是教育实质和内部公平。两个层次的是层次的和,而层次教育结果公正又是、层次的落脚点,整个教育公平归宿。所以,三个层次都了公平才能教育公平。
文献:
王正平,教育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
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译[M]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3]石元康,罗尔斯[M].广西: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4]林火旺,正义与公民[M].吉林: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8.
[5]李仁武,制度探讨[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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