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小贩浅谈与街头小贩不足

更新时间:2024-02-24 点赞:15643 浏览:6875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在当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域,执法人员与被执法者之间的冲突屡屡发生,中国的执法几乎陷入暴力执法和百姓暴力抗法的恶性循环。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创建文明城市的大背景下,探讨和分析影响城市和谐有序发展的执法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旨在从分析与小商贩之间的根本矛盾出发,并为化解二者之间的矛盾提出几点建议。

一、与执法特色

政府怎么管理社会,管理一个现代化的城市?这是过去传统的“万能政府”在走向市场经济、走向利益和权利多元、日益化的社会所没有解决的问题。政府总想无所不在地体现它的存在,并且习惯地喜欢把它的意志强加给人民。
(一)的产生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即执法,起源于1996年10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关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该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它把原来分属于环保、环卫规划、工商等职能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全部或部分集中于一个机构,即把一些职能部门所拥有的管理权、审批权和处罚权中的处罚权分割出来,以履行城市管理中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职责,完成对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维护城市管理秩序的任务。自2002年以来,一些试点城市都相继成立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到2005年底,全国已有308座城市(区)设立了局。

(二)执法特色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实施以来,既得到了理论界的支持,也为城市管理及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并得到一定好评。但是,由于我国执法起步较晚,关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城市队伍建设不够成熟,且缺乏执法的经验和方法,执法中出现诸多问题,面临着十分严峻的现实困境,执法成为城市管理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根据有关部门在一个城市的问卷调查显示,该市市民对监察工作满意率只有29.20%。据统计,2007年1~5月份,仅广州市执法遭遇各类暴力抗法事件就达320宗,222人受伤。目前,在综合执法中,滥用职权、执法违法、随意收费、任意罚款、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作风粗暴、态度蛮横等现象严重,导致市民及社会对制法不满,暴力执法和百姓暴力抗法事件频繁发生。

二、与小贩的战争

(一)城市肉搏战

近十多年来,自从综合执法队成立以来,暴力执法的报道不断地成为媒体的新闻,把现代化过程中的城市变成了新的战场,队员与那些在城市边缘生活的小贩进行了一场场肉博战。

(二)与小商贩的矛盾关系

从某个方面来讲,野蛮执法也是两者矛盾激化的重要原因。最根本是执法的对象相当多的人不过是靠小生意来挣点生活费,一旦他们的商品被没收,对不算什么,对无证商贩来讲,他们可能损失了几个月,甚至一年的收入。人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行为就会有所失常,对就会痛恨,一旦控制不住,就容易爆发。无证摊贩虽然未经政府允许,但也是为老百姓提供服务,依靠劳动所得为生,除了未经法律允许以外,也并没有什么大的过错,却受如此重大的处罚,甚至连生计都可能会发生困难,在这种情况下,矛盾爆发是不可避免的。

(三)化解与小商贩矛盾的方法

1.转变执法理念。现代城市管理的目标是提高市民的生存、生活质量,当人们的需求与城市管理的其他需求发生矛盾时,“人的需求”应放在第一位,实现“人性化”管理。城市管理既要体现对强者的肯定,又要对弱者进行有效的照顾和关怀,既要满足城市管理秩序的要求,也要满足城市弱势群体的生存需求,体现和谐社会的宽容精神,以人为本,树立市体的观念。
2.完善执法的相关法规。针对执法部门法律地位不明确和在执法过程中缺乏执法依据的现状,当务之急就是尽快制定出一部专门的有关城市管理的综合执法的法律,使执法部门能够得到相对人更大的认同。同时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具体的处罚标准,压缩自由裁量权弹性,避免出现随意收费、任意罚款、滥用职权的“现象”,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的质量和水平。

3.避免底层群体定型化。源于:毕业设计论文格式www.618jyw.com

现代城市管理已然出现这样一种危险的倾向,即城市规划或管理正在逐步限定或取消城市底层群体的生存空间,其产生的一个严重后果是现代城市管理陷入一个悖论中,即城市规划与管理正成为制造底层群体的工具现代城市管理产生的一个意外后果就是底层群体的定型化。
城市的包容力已经成为现代城市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从美国、法国以及韩国等国对小商贩所采取的治理方式上看,均具有规范且灵活的特点。他们对非法商贩的定义是出售名牌仿制品或是无执照又无的商贩,所采取的处罚形式也只是开罚单或将人带走。中国作为社会转型复杂的后发展国家,面对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隐患应给予充分重视,如何建设具有包容性的现代城市成为政府亟须解决的重要议题。
总之,由于制度法规上的缺陷,以及执法者和被执法者双方文明程度较低等原因,我国的执法工作面临着诸多现实困境。而在这种困境下产生的暴力执法现象无疑有碍执法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和现代文明城市与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政府部门应转变现有的执法理念,从为执法对象解决实际问题的角度出发,以人为本、文明执法,改善政府形象,使执法工作得到市民的理解和支持,为执法营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唯有此,我国的执法工作才能健康有序的发展,才能使城市管理走上有序和谐的道路
参考文献:
张玉磊:《我国执法的现实困境与对策》,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年6月,第3期。
崔北军:《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蚌埠党校学报,2007年,第3期。
作者简介:
赖莎,女,四川德阳人,西华大学管理学院201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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