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商法学》课堂教学革新与革新

更新时间:2024-02-11 点赞:18719 浏览:8300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传统灌输式教学方式在帮助学生成长方面有着诸多不足。法学专业课堂教学应转向启发式教学方式。以《商法学》课堂教学来看,教师要以认识学生入手,通过课前准备、课堂中的引导和课后的学习,帮助学生掌握知识、提升能力。
【关键词】法学专业课堂教学革新商法学
1006-9682(2012)08-0030-02
《商法学》是教学部规定的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我国在立法层面采取的是“民商合一”而不是“民商分立”的方式。但在法学专业本科生的课程安排中,教育部是将民法学与商法学作为两门独立的课程来开设的。在教学策略上,笔者早期也采取传统的讲授法。这种策略的优点是能在短时间内将大量知识灌输给学生,缺点则是学生未能真正地掌握商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论述。尤其在商法知识的运用方面,学生不能灵活地运用通过灌输学到的知识。为配合我校法学专业“革新性人才培养”的目标,笔者长期探讨《商法学》的教学革新与革新,逐渐形成了较有特点的商法学革新性人才课堂教学策略。在此,笔者分享自己的感受,以求教于法学教育界的各位同仁。

一、认识学生

目前我国的大学教育正处于转型之中。大学课堂教什么?如何教?这些都是高等教育界正在深思的不足。然而,无论是在笔者就读的大学,还是在毕业后工作的大学,普遍现象就是大学教师不了解自己的学生。常见的情况是,一学期下来,授课教师不能叫出班上大部分学生的名字。至于学生来自哪里、有哪些兴趣爱好、想学到什么东西等信息,教师更没时间去了解。笔者初任教师时也是这种状态。在这种状态中,教师的教学缺乏针对性,更像面壁空谈。为了克服这一不足,笔者进行了如下尝试:
1.调查学生的基本信息
每学期开始上课时,我都会发给学生调查问卷,主要了解他们的基本信息。这包括他们的、兴趣爱好、专业认知、课程认知以及对当前中国法治情况的了解。通过问卷调查,我了解了学生丰富的信息。比如,现在90后的学生们普遍关注的是个人的感受,对他人和外界关注较少。学生们对法学专业的认识有深有浅。但有一点是共同的:他们往往是通过影视作品和新闻报道来了解法学专业的。再如,对于商法学这门课,学生在上课之前几乎没有任何的了解。这提醒我们在入学教育和早期的课程中,应当加强对学生法学专业所有课程的宏观教育。而对于法治近况,学生们普遍认为当前的中国离法治社会尚有距离。这些基本信息让笔者对学生们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在今后的课堂教学中,笔者就可以充分利用这些信息来展开教学。
2.记住学生的名字
在了解了学生的基本信息之后,笔者认为还有一个重要不足就是认识学生、记住学生的名字。笔者的做法是让每个同学将一张纸折叠成长方形,放在自己的面前,并在上面清楚地写出自己的名字。这样,笔者在课堂上可以随意地叫出任何学生的名字。久而久之,我就记住了学生的名字。当然,这需要在排课时就考虑到小班教学,一个班的学生不要超过40人。当老师记住学生的名字后,学生会非常认同老师,学生的学习兴趣也被培养出来了。

二、启发式教学方式

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方式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无论根据笔者就读的大学还是工作的大学来看,当前我国的法学教育主要是灌输式教学方式的运用。法学课堂千篇一律地以概念入手,有关概念的“定义”、“广义说”、“狭义说”、“构成要件说”是课堂常用语。概念的区分成为课堂的重要内容,我国台湾学者李清潭以“说文解字”式的教育来描述这种教学方式。在这种教育下,学生被动接受知识,不能置疑知识。学生要么因质疑而丧失学习兴趣,要么不假思索地接受被传授的观点,成为他人的传声筒。[1]转变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方式,转向启发式教学方式,这是法学教育界多年来一直关注的不足。但是如何转向?如何落实?这需要不断地总结和提升。笔者在课堂中是这样展开启发式教学方式的:
1.课前准备
启发式教学方式的首要步骤是让学生自己掌握教学中的知识内容。这意味着对教师自身定位的转变。对教师传统的定位是传授知识。然而,现代社会是一个知识爆炸的社会。教师仅仅传授知识并不能培养出合格的人才。对教师的现代定位是帮助学生发现知识,进而帮助学生成长。由此,教师的主要任务不再是先掌握知识,再灌输给学生,而是积极引导学生自己去发现知识、学习知识、运用知识。
在这种理念下,笔者在上一次课就把下一次课要看的知识性内容告诉学生。这包括:《商法学》教材哪些页码是必须要看的;教师发给学生的补充性资料哪些是必须要看的。布置任务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如何检测学生阅读了这些内容。有两种策略:一是将任务安排给每个同学,下次上课时随机抽点学生来给大家讲解这些知识;二是将学生分组。例如,40名学生的教学班可以分为4个组,每组10人。考查时以组为单位。每组负责讲解一部分内容。通过这种安排,学生就有足够的压力去预习相关知识。此外,学生对知识的讲解占据其平时成绩的一部分。
2.课堂中的启发式教学
课堂中的环节是启发式教学的关键。在这一环节,教师的行为与传统灌输式教学中教师的行为完全不同。传统灌输式教学方式中,教师是课堂中的主角,他或她说的话最多。教师主导学生,学生被教师牵着走。教师是鞋,学生是脚。无论脚大小,它都必须穿到这双鞋里。学生缺乏主动性和自主性。而在启发式教学中,教师更像节目的主持人。他或她说的话很少,听得却很多很认真。在整个课堂教学中,学生是主角,教师是一个默默的引导者:一方面教师维持了课堂的秩序;另一方面,教师引导着讨论的方向。教师变成了鞋,学生变成了脚。教师的引导必须根据学生的讨论随时进行调整,因势利导。
具体来说,教师在讨论历程中可以采取以下三个步骤:提出不足、表达观点、点评提升。
(1)提出不足。在学生预先自学了知识性内容后,学生在课堂上会对这些内容进行讲解。学生讲解后,教师要提出适当的不足,将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起来。例如,课前教师给学生布置了民商分立和民商合一立法体例的知识性内容。课堂上,学生根据预习的知识进行了讲解。教师可以提出如下不足来启发学生进行深思:为什么有些国家采取民商分立,有些国家采取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民法与商法究竟有什么区别?民商分立的实质是什么?此外,教师还可以充分利用案例来组织学生讨论。[2](2)表达观点。在提出不足后,教师要做的就是鼓励学生在课堂上表达自己的观点。这种教学环节,在哈佛大学的公开课中得到广泛的运用。教师不断地鼓励学生提出自己的观点。教师随后重复学生的观点,并鼓励其他同学对这些观点进行评论。通过表达观点,学生不仅加深对这些知识性内容的掌握,还培养了法学的思维和表达的能力。教师在提问中要注意的一点是:尽可能引导学生去发现为什么而不是明白是什么。这就意味着教师要做的工作不是让学生明白2+2=4,而是明白为什么2+2=4。知识性内容学生通过自学就可以掌握了,但学生却不一定能明白这些知识为什么是这样的内容。由此,教师引导的重点就是让学生明白知识的推理历程。
(3)点评提升。点评提升可以说是整节课的点睛之笔。学生在讲解知识、回答不足、表达观点后,教师要做的重要工作就是对学生的观点进行点评。通过点评,教师将学生的观点提升到学科的基本论述系统中。比如,关于民商合一和民商分立的讨论,教师可以通过点评将学生的观点提升到立法传统和立法精神的高度。此时,教师的工作就如同英美法院中的法官一样。法官不动声色地聆听双方当事人的辩论,最后通过判决对双方观点进行总结,并得出判决结果。
3.课后的学习
教学的目标是帮助学生成长。由此,课堂教学本身只是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学生课后的学习非常重要。由于在大学阶段,大学教师负责课堂上的教学,无法监督学生课后的学习。因而,大学教师要注重在课堂上引导学生培养课后学习的习惯。课后学习的内容主要包括:
(1)书本复习。教师要引导学生在课后对书本和补充资料进行复习,以加深对这些知识的掌握。教师可以采取布置课后作业的方式督促学生认真复习。
(2)辩论赛等活动。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参与辩论赛。教师把《商法学》上的相关内容变成辩论的论题,再安排学生准备辩论。教师可以利用课堂时间,要求学生对这些论题进行辩论。
(3)实践活动。除了书本学习外,教师还要关注实践活动。教师可以利用自己的真实案件,让学生参与进来,将所学知识运用于司法实践中。
4.注重历程的考核
启发式教学方式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考核方式的转变。传统灌输式教学方式注重对知识的考查,主要以期末的笔试成绩作为考核手段。与之不同,启发式教学方式注重历程的考核。平时成绩占全部成绩60%的权重,期末笔试仅占40%的权重。平时成绩体现在课堂上发言、辩论赛的体现、小论文的写作、课后作业的完成、实践活动的参与等方面。注重历程的考核使得学生和教师都必须关注教学的每一个环节。

三、不足与前景

与传统灌输式教学方式相比,启发式教学方式具有一些优点。然而,启发式教学方式的实施需要注意以下三个不足:
第一,如何培养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以笔者多年的教学经历来看,当代的大学生中普遍有着着学习积极性不高的不足。这不仅有着于省属的二本院校中,而且也有着于全国重点的一本院校中。由此,教师教学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培养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人们常说,兴趣是学习最好的老师。由此,要培养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教师就要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入手。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制造学生对学习的需求。比如,教师拿出一个不足让学生来讨论。学生囿于知识和能力的不足,往往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这就出现了一个很好的“教机”。教师抓住这个“教机”,向学生展示了解决这一不足的知识和能力,学生就有较强的学习兴趣。例如,在面对法律的善恶时,教师可以将二战后纽伦堡审判作为教学材料。德国纳粹战犯在被告席上为自己屠杀犹太人辩护,其理由是杀人行为根据的是德国当时的法律。因而,自己没有犯罪。教师让学生扮演检察官,让学生去反驳这种理由。学生往往不能很好地反驳这种理由,因而产生了对学习的强烈需求。教师此时再对其加以引导,能收事半功倍之效。
第二,如何培养学生读书深思的习惯。启发式教学方式要求学生阅读大量的知识性资料。为此,学生必须有读书深思的习惯。当前我国的高中教育还是应试教育,学生除了掌握教材上那些高考重要知识点外,并没有其他的能力。由此,大学教师肩负着培养学生读书深思习惯的重任。这要通过养成教育来实现。上课之初,教师布置的读书任务不可太重,而是要逐渐加重。读书的材料也要随之加深。这样,一学期下来,学生读书深思的习惯就慢慢养成了。
第三,如何面对应试的挑战。法学专业的学生必须要参加司法考试。由此,很多学生往往对论述不感兴趣,也不愿意花很多时间读学术性著作。启发式教学方式受到应试的挑战。教师在实施启发式教学方式中,也要注意对司法考试的相关要求和知识进行引导。否则,学生在学完《商法学》这门课后,发现无法面对司法考试的挑战。
参考文献
1苏力、贺卫方主编.20世纪的中国:学术与社会(法学卷)[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361
2 雷安军.案例教学法源流及对我国法学教育的启迪[J].黑龙江教育(高教探讨与评估),2007(Z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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