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梅《梅》突出女性文学形象

更新时间:2024-03-11 点赞:28672 浏览:13248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梅》中的塑造了几十个性格鲜明的女性艺术形象,而最突出的女性形象为潘金莲、李瓶儿、庞春梅,小说中揭示了如何把她们从身不由己的“良家少女”迫害成“无情淫妇”,从而将晚明社会黑暗和女性的压迫展现在世人面前,塑造了千姿百态,栩栩如生的女性文学形象。
关键词:《梅》 突出女性 命运 文学形象
中国第一部文人独立创作的“世情”小说《梅》,跳出讲史、神魔传奇之列,而专意于世事人情,描写家庭生活,创造了几十个性格鲜明的女性艺术形象,在当时的文坛上确实是卓而不群的。端庄的吴月娘,凶残的潘金莲,柔弱的李瓶儿,刚傲的庞春梅,说媒拉线的王婆、薛嫂、文嫂……,作者塑造的这些各式女性,使人目不暇接,刻画手法也极其新颖,值得后人去探讨。经过思考,我觉得作品中的三位女主角即潘金莲、李瓶儿、庞春梅的形象特点以及她们的悲惨命运,可以揭示当时的社会和文学形象。
一、潘金莲
作为《梅》里的头号女主人公,潘金莲是十分值得我们分析和研究的。

(一)社会现实对其性格的影响

她出生于晚明后期这个特定的悖谬的社会,有西门庆这么一个特定的新兴地主作为靠山和指导,她取得西门庆最宠爱但又最低下的特定的侍妾地位,她有自己特定的曲折畸形的人生经历,有特定的孟玉楼,庞春梅那样的同盟,也就有了特定的吴月娘,李瓶儿,宋惠莲那样的敌手。而这许许多多的特定,都是那个时代所赋予她的。她是一个产生于特定的社会环境中的特定的堕落女人的典型,是我国最早出现的,塑造的最成功的被社会扭曲了的女性形象代表。她的悲剧固然有性格上的,咎由自取的因素,但绝大部分的责任,则应该由晚明残酷的社会现实来承担。

(二)生平遭遇对性格的影响

一直由于自身美色而横遭侮辱的潘金莲,想当然的采取了一种最原始又最有效的方式——挑逗对方的,这就造成了以“快意恩仇”的大侠出现的武松的反感,遭致了强烈的谴责和威胁:“倘若有些风吹草动,我武二眼里认得嫂嫂,拳头却不认得嫂嫂。”于是潘金莲对于命运的第一次尝试性的抗争,在奚落和嘲骂中草草收场。正当潘金莲“暗把邪言钓武松”遭到冷遇时,她的生活中出现了西门庆,西门庆完全符合她心目中的丈夫形象:生得十分博浪,装束华贵,说话彬彬有礼。之前在武松那里所受的奚落,和对武大郎长期以来产生的怨恨心理,使她的性格和发生了实质性的扭曲。因此在西门庆这个花中浪蝶的高超手法和媒婆王干娘的极力撺掇下潘金莲走向了命运深渊的第一步。她与西门庆通奸,败露后毒死武大,做了西门庆第五房的小妾,成为了西门庆这个官,商,地主三位一体的大家庭中的一员,走上了一条用美色,肉体来改变命运,追求荣华富贵的不归路。

二、李萍儿与庞春梅

与此不同,李瓶儿、庞春梅等尽管在寻求的满足过程中也有自己的个性,违背了社会传统的规范,所以也背上了“淫妇”的恶名,但这主要是出于原始的冲动,缺乏主体意识的自觉,所以与潘金莲是有所不同的。请看李瓶儿。先前作为梁中书的妾,因畏惧夫人,“只在外边书房内住”。后名义上嫁给了花子虚,却“老公公在时,和他另在一间房睡着”(第十七回),再遇“轻浮狂诈”的蒋竹山,只是胡乱地要他“有甚相知人家亲事举保来说,无有个不依之理”(第十七回),一无自己的主见,结果被蒋竹山轻易地骗到了手,而蒋竹山却是个性无能的“中看不中吃蜡头、死王八”,“往往干事不称其意”(第十九回)。小说通过这三桩亲事,清楚地告诉了人们:本“好风月”的李瓶儿却长期处在性饥渴的状态之中;她在寻求解决“郁结于中”的“不遂之意”时,实无个人明确的主见(第十七回)。后来她之所以倾倒于西门庆,主要也就是领教了他的“狂风骤雨”,只有西门庆,才真正使她的性欲得到了满足。因此,李瓶儿尽管也“偷情”,但她只是停留在原始本能的层面上,缺乏自我意识和明确的追求,与潘金莲是有一定的距离的。不但如此,李瓶儿不像潘金莲那样无法无天,个体的自觉而不顾社会的规范,即使亲手毒死了丈夫,一转眼就被新的追逐和欢乐冲得无影无踪,在良心上没有留下任何阴影。李瓶儿却不然。她的个体意识即是社会的规范意识,她的主体性是完全消融在客体之中的。在她的头脑里,还是将不忠于那个不喜欢的、甚至只是形式上的丈夫作为深职称论文范文www.618jyw.com
重的罪孽。气死花子虚,虽然使她得到了西门庆,但同时使她背上了沉重的负罪感。她的死,实际上就是被社会道德所压垮的。当然,小说写她是病死的。她的病,据一位医生诊断说,其起因是“精冲了血管起,然后着了气恼,气与血相搏,则血如崩”(第六十一回)。特别是官哥夭折后,悲伤之极,又不时受到潘金莲的欺侮,“这暗气暗恼,又加之烦恼忧戚,渐渐心神恍乱,梦魂颠倒儿,每日茶饭都减少了”(第六十回)。但她病情加重而致死,显然与她的不能自拔的负罪感有密切的关系。当年,她在与西门庆合谋抵盗财物气死花子虚时,决定“不与男子汉一心”,一切都做得比较绝,活活将花子虚气死。这时,她沉醉在挣脱一种羁绊的亢奋之中,况且花子虚的死毕竟有异于武大郎的死,她可以不负什么法律的责任。来到西门庆家,遇到种种不如意之后,回首往事,免不了要觉得自己有负于过去的丈夫,升腾起一种负罪感。她的这种内心深处的苦恼,被善于通过梦来描写心理的作者刻画得是何等的精微。在她病重时,恍恍惚惚、几次三番地梦见花子虚来催命,这显然是她一种内疚心理的折射。
至于庞春梅,同样是一个缺乏主体意识的女性。西门庆有意要“收用”她,在潘金莲的安排下,二话不说就被“收用”了(第十回);后来,潘金莲又叫她“和你姐夫睡一睡”,她也二话不说就卸下湘裙,让陈经济“收用”了(第八十二回)。崇祯本于此有眉批云:“后之贪欲而死,已见端矣。”张竹坡有夹批云:“是春梅结果。”这都点明了春梅贪欲的本性。当时,她“因见阶下两只犬儿交恋在一处,说道:‘畜生尚有如此之乐,何况人而反不如此乎?’”张竹坡在此批曰:“求为狗而不能矣。”她所追求的就是这种动物本能的满足。后来在守备府里,也就是因为丈夫“逐日理会军情,干朝廷国事,焦心劳思”,“至于房帏之事,久不沾身”,使她“难禁独眠孤枕,烧心”,终于与周义“淫欲过度”,“死在周义身上”(第一百回)。她完全是因欲而淫,以淫为的,最后“以淫死”,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淫妇”。人作为主体,其相对的客体本来有两个:一个是自然;另一个是社会。人的主体意识独立,既要不受制于自然,又要不受制于社会。假如说,李瓶儿的意识还不能从当时的社会规范中独立出来,将个人消溶在社会之中的话,那么,庞春梅的“淫”恐怕连对于自然也未能驾驭。她只是人的自然本能需要的殉葬品。儒家所强调的:“欲虽不可去,求可节也”,“乐而有节,则和平寿考”,就表现了人类在对待问题上能超乎自然、征服自然的主体性。可惜庞春梅的淫欲在多数情况下是连一点点情与爱的波澜也没有,纯粹是本能的冲动,最后就被这种自然的本能吞噬了一个年青女性的个体生命,所以她们与主体意识的觉醒沾不上边。在社会道德的笼罩与自然规律的控制下,她们的那种原始的肉欲冲动,只能将她们推上人生的悲剧舞台。当她们很快地花消玉殒之时,恐怕还没有意识到自身个体价值之何在。

三、晚明社会的价值取向

在中国三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女人一直是男人的附属品,传宗接代的工具。生活在这种社会环境中的女人们,也就形成了那种以潘金莲为代表的,富足而可怕的世界观。这种世界观的实质,就是对物质追求和肉欲的疯狂迷恋,以及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残酷竞争。所以在通读完《梅》后,我们既不齿潘金莲的“俏口毒心”“为人狠辣”,也赞美她的“慧心巧舌”“韵趣动人”等可爱之处。评析李瓶儿时,既说她的“愚浅”,“懦弱”,也感慨她的“醇厚”“情深”。总之《梅》里的每个人都有血有肉,性格复杂,都充满着人性化的表现。她们性格的产生发展和变迁,都有一定的历史依据和社会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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