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音乐与自我意识辩证联系及其对少儿音乐教育启迪

更新时间:2024-01-29 点赞:6167 浏览:1673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本文探讨了音乐教育与自我意识的辩证关系,并着重从少年儿童这一特定研究对象的具体情境出发,揭示出音乐教育对于少儿自我意识的发展与完善具有积极的、独特的作用。文章的第一部分侧重分析了少儿自我意识的特点以及音乐教育在少儿自我意识诸层面中可能起到的积极影响。在自然生理的层面上,音乐能够使人的生命机体与之产生和谐的共鸣,并通过音乐对情感的作用,使情感得以抒发和宣泄,从而保持一种肢体的健康和谐与愉悦;在社会生活的层面上,音乐能够表现一定的社会生活与时代精神,同时,它还能够作为“主体际”的,使少儿理清“小我”与“大我”的对立统一的关系,认知到自我在社会生活中的位置;在精神的层面上,音乐更能够使人超越存在的固有之局限,进入一种安闲自为自由的审美的境界,从而获得一种精神的提升。在自我意识的表现形式上,音乐还能够对少儿的自我认知、自我体验、自我调控起到一种统一强化的作用。而对于少儿意识到自己作为一个独立的生命个体存在的三种基本感觉:时间感、空间感、运动感,音乐也可以起到一种很好的引导作用。文章的第二部分则对音乐本身的特点及作用进行了分析,并进而提示了其对于少儿自我意识发展的积极意义。音乐能够为少年儿童展示出一个布满|英语教学论文|节律、秩序、比例等数理关系的以和谐为主要特征的世界,一个布满|英语教学论文|情感和意味的“有情的世界”,一个活动|教育教学论文|性的、多义的、不确定性的、需要主体介入领悟和建构的世界;而这样的世界图景,正有利于少儿自我意识的形成。同时,音乐还能够以其独特的作用引导儿童理清自我与他人、自我与社会的关系,确立真正的社会自我。在音乐带来的身心愉悦中,作为接受主体的少年儿童能够与其所处的世界达成最微妙的平衡与协调,并在精神的层面上实现对有限自我的超越,使自我成为一个审美的个体。通过这两个方面的分析,理清了音乐教育和自我意识的辩证关系,并进而在实践的层面上得到了一个启示:在实现将少年儿童培养成一个健康、健全、独立的社会个体的教育目标中,可以针对音乐的特点,有目的、有意识、有针对、有侧重地对音乐教育的内容和方式进行调控,从而充分发挥音乐教育的独特作用,让少年儿童树立起积极的完善的自我意识,为培养社会合格公民的教育总目标服务,为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服务。【关键词】:音乐自我意识调控少年儿童教育
【论文提纲】:摘要3-5ABSTRACT5-9引言9-11第一章自我意识:经过音乐之阶11-241.1自我意识内容的三个侧面与音乐之关系11-151.1.1少儿生理上的自我意识与教育强化11-121.1.2少儿心理上的自我意识与音乐陶冶12-141.1.3少儿社会中的自我意识与音乐教育14-151.2自我意识表现的三个层面在音乐教育中的统一15-171.3自我意识可藉由音乐体验到的三种存在的基本感觉17-241.3.1音乐中的时间感18-201.3.2音乐中的空间感20-221.3.3音乐中的运动感22-24第二章音乐:少儿自我建构的重要媒介24-372.1音乐的世界图景与自我观照24-292.2音乐作为“主体际”的29-322.3关于“成于乐”的现代性阐释32-37第三章实践启示:音乐教育,少儿自我意识发展中的可控变量37-40注释40-42主要参考文献42-43致谢43-44附录A少年,少年,祖国的春天44-45附录B命运45-46附录C字母歌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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