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伶优伶,在雅乐教化与俗乐娱人之间

更新时间:2024-02-06 点赞:16429 浏览:7083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唐代优伶是身处民间,以乐、舞、戏等专业表演活动为职业的社会群体,承担了繁重的乐舞戏表演活动,为表演技艺的保留与传承竭尽力量。优伶出身卑微,自身的专业技艺谋生,个别色艺绝佳者能跻身仕途,但社会地位不高。文章以雅乐教化和俗乐娱人的角度,对唐代优伶在礼乐文化、娱乐文化等做出的贡献阐述。
唐代优伶社会地位
优伶是传统戏曲、音乐进展历程比较特殊的社会群体,是古代戏曲、音乐艺术的体现者、传承者,戏曲、音乐的进展、走向与其息息。唐代是我国古代音乐戏曲艺术进展的最高峰,唐代优伶以音乐、舞蹈、戏曲表演为职事的艺人群体,社会地位不高,在正史、野史等各类文献典籍中鲜有记载,但这样在历史上几乎湮没的表演队伍,人数众多,在整个唐代承担了繁重的乐舞戏表演活动,为表演技艺的保留与传承竭尽力量,在礼乐文化、娱乐文化等做出了贡献。

唐代优伶有两种构成形式,—是属于的,宫廷、州府、军营三种性质;二是民间职业性群体,寺院音声、家乐走南闯北的个体优伶等。宫廷优伶由不同身份的人组成,其来源亦较为复杂。既有少量前代遗留的优伶,虽在武德年间被赦免,但依旧以事乐舞戏表演,又大量新产生的优伶,如犯罪贬配人员、战俘妻子以良民身份者编入乐籍或以官贬民中选拔升充者。①其身份复杂,有官户、杂户、官奴婢、平民等。唐代地方州县府署、军营、藩镇、边关,多配设府县教坊、乐营等,组织了大批优伶,为官员、将士乐舞百戏服务。地方及军优伶,总数无以估计,但显然远远超过按等级制度规定的数字。官员追求享受,竞相超越规定数目扩大乐舞的规模,所谓“华轩敞碧流,官伎拥诸侯”,即地方官员、将士们乐舞戏娱乐生活的写照。还有大量来自社会底层的乐户、鼓吹手、女妓等各色优伶活跃于官僚士大夫府上、平民之家、集市酒肆、青楼妓馆的节会乐舞、婚丧嫁娶仪式、休闲娱乐表演等。
唐代优伶身份构成芜杂,社会地位具有两面性。一,除了少量的歌妓、俳优等具有平民身份以外,其还是由生活于社会下层的如乐户、杂户、官户或官奴婢等构成,在州县户籍,其户籍属于太常寺、教坊等,法律地位不及平民,社会地位并不高,颇受世人歧视。另一,又因行业性质特殊和艺术魅力受到帝王将相、王公显贵、文人士大夫平民百姓的广泛喜好,尤其是服役于宫廷的官属优伶,有时因技艺高超皇帝宠幸,借此拥有高官厚禄,但并不被正统的官僚、士人阶层所承认,为了维护贵贱制度、良贱制度,一旦出现贱末入流的特例,必定教育论文极力反对。冯沅君《古优解》所说:“优人的地位是很奇特的。为当时君王贵人所亲近,为正直的人士所厌恶,为人所轻视。”②
唐代优伶依法定程序受职入流、积劳累考者并不多见,数获职授勋的优伶是高超的技艺或皇帝的恩宠仕途。《旧唐书》卷四十三《职官二》载:“乐工之杂士流,自兹始也。太常卿窦诞,又奏用音声博士,皆为大乐鼓吹官僚。于后筝簧琵琶人白明达,术逾等夷,积劳计考,并至大官。自是声伎入流品者,盖以百数。”优伶的确技艺入仕的资格,流外官,经过由吏部和兵部主持的铨选或经过皇帝的任命,出仕任官。据史载,如白明达一样按程序积劳计考,并至大官的情况非常罕见,更多的记载则是优伶不需经过入流、考课即可受职。《唐语林》卷三《方正》载:“高祖即位,以舞胡安叱奴为散骑侍郎”;玄宗时曾拜太常乐工金藏节为右骁卫将军;文宗时曾任命太常寺乐官尉迟璋光州长史。《旧唐书》卷一百七十七《曹确传》亦载:“文宗欲以乐官尉迟璋为王府率,拾遗窦询直极谏,乃改授光州长史”;教坊副使云朝霞文宗时期的伶官,因善吹笛,且创作新曲,深受文宗喜爱,“自左骁卫将军宣授兼扬府司马”;懿宗朝任命优伶李可及为威卫将军。③以优伶为高官的事件在唐代不乏其例。
优伶流外叙勋者,仍然是流外身份,参照勋官品级享受有关待遇。“其流外官、诸司诸吏职务并流外伎术官等,迹涉杂类,并请不在封限之列。以之。”④优伶等流外官自身亦不在册封之列,也能封及妻母;亦致仕权利,享受到流内官退休后的待遇;服制上服朱紫金银玉,只能“服细绢施布”⑤;法律上还受到歧视,“诸流外官,殴议贵者,徒二年”,同罪流内官却徒一年⑥,优伶所接受的赐勋停留在“虚假”的荣誉层面,对其政治经济地位的提升并无多大益处。
在等级森严的古代社会,优伶得以授官赐勋,了优伶与帝王的亲近联系,其政治地位在帝王个人意志的作用下有意提高,但这个别现象,并非意味着优伶整个阶层政治地位的提升。在唐代,个别优伶获授品秩的现象已官僚集团的强烈不满,官员因与卑贱优伶同列朝堂而深感耻辱。《唐会要》卷三十四《论乐》载:“臣见王长通,白明达,本自乐工,舆皂杂类……纵使术逾济辈,材能可取,止可厚赐钱帛,以富其家;岂得列在士流,超授官爵。遂使朝会之位,万国来庭,邹子伶人,鸣玉曳缓,与夫朝贤君子,比肩而立,同坐而食。臣窃耻之。”马周《上太宗疏》亦言:“臣伏见王长通,白明达,本自乐工,舆皂杂类……然成命既往,纵追,谓宜不使在朝班预于仕伍也。”⑦,优伶受职遭到朝中大臣强烈反对。司马迁所云:“仆之先人非有剖符丹书之功,文史星历近乎卜祝之间,固主上所戏弄,倡优蓄之,流俗之所轻也。”⑧优伶因受帝王宠幸而超受官爵,毕竟个别现象,在整个优伶群体比例非常之小。皇帝的宠信也并不代表尊敬,唯“戏乐”尔,优伶阶层能摆脱贱色身份,仅仅是统治阶级享乐的工具。即使授予优伶官职、勋爵,也是无实权的散官、闲职,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的提高相对的而绝对的。

优伶是古代传统音乐、戏曲文化的创承者,无论宫廷还是民间的多种音乐、戏曲的成熟与进展,无时无刻不与优伶紧密联系。唐代既是上古以来乐舞文化集大成的革新进展的高峰,又是表演艺术以以歌舞为代表向以戏曲为代表进展的转折。唐人喜尚乐舞艺术的世风推动了唐代优伶乐舞戏表演的繁荣,优伶的表演以歌舞到散乐百戏,以宫廷到民间,百花竞放,全面繁荣,极大地了唐人的文化艺术生活。
优伶在宫廷执役期间,太常寺优伶负责礼仪性、政治性乐舞表演如郊祀之乐、庙祭之乐、十部乐、二部乐、鼓吹乐等,而梨园、教坊优伶则以事娱乐性表演,杂技、歌舞戏和俳优表演。唐代杂技种类承袭前代角抵、球技、竿技、绳技、筋斗、马戏、象戏等,其盛况诗人墨客多有吟咏。白居易新乐府《西凉伎》有“舞双剑、跳七丸、袅巨索、掉长竿”之句,元稹新乐府《西凉伎》亦有“前头百戏竟撩乱,丸剑跳掷霜雪浮”的诗句。而歌舞戏与优戏是构成杂剧的表演形态,唐代歌舞戏与优戏已经了初步的情节结构和载歌载舞的特点,表演的行当化刚刚起步,种类有《大面》《拨头》《踏摇娘》《窟垒子》等。
唐代优伶的乐舞、百戏表演以内容到形式均多样,既是唐人精神文化生活的组成,亦是古典戏曲进展史上或缺的一环。传统音乐戏曲艺术历来有“雅”与“俗”、“娱神”与“娱人”的,以儒家崇雅抑俗的正统观念出发,雅乐性歌舞象征帝王的文治和武功,自然统治者的,历代沿袭的礼乐制度的内容。但雅乐因“立定不移,微示手足之容而无进退周旋离合变态”引发观众共鸣而呈现衰势。百戏自散乐而来,较之“雅乐”更具娱乐性、民间性。散乐以诞生之日起便以“娱人”为主,不论角抵百戏还是俳优戏谑,皆以调笑娱乐、能歌善舞为特点。唐代优戏继承了优谏传统,讽谏臣僚,匡正时弊,但因其娱乐的本质而使讽谏表演的形式,减弱了讽谏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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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伶以方式官府、宫廷,又以宫廷、官府返回民间,所承载的音乐、戏曲文化,在宫廷和地方借由优伶的流动得以沟通、融合,客观上了宫廷艺术与民间艺术的上通下达。
一优伶征召、籍没、雇佣等方式宫廷、官府执役,为祭天地、祀鬼神、吉庆飨宴等场合乐舞服务。据唐代文献记载,大有表演才能的宫廷优伶,皆是世代为乐者。如李謩,开元年间吹笛能手,称其“吹笛为部,近代无比”,其外孙许云封继承了其非凡的艺术才能,笛声酷似李謩,能以假乱真;歌妓许永新,“本吉州永新县乐家女也。开元末选入宫,即以永新名之,籍于宜春院”;宪宗时期弹筝高手李青青,其孙李以周亦是弹筝妙手,技艺仅次于其祖,“亚其祖之艺”,此类记载不胜枚举。自乐籍制度建立起,便不断有人入籍,到宫廷、官府服役,将民间的乐舞带入到宫廷表演当中。唐代宫廷乐舞“健舞”与“软舞”,大是取材于民间的歌舞,经过宫廷优伶加工、润色的作品。譬如,教坊演出的《踏谣娘》源自于民间的歌舞戏;著名的舞蹈《剑器》源自于民间武术;宫廷宴享舞蹈“回波乐”源自于民间节日的风俗歌舞;立部伎“太平乐”源自于民间的狮子舞;坐部伎“鸟歌万岁乐”源自于民间模拟鸟兽动态的舞蹈,等等。优伶对民间乐舞文化的学习、继承大大了唐代宫廷音乐戏曲文化的形式和内容,了唐代文化的包容与兼收并蓄。
另一,优伶流动、变更执业场所现象,或是因宫廷不堪负担裁减或是因战乱流落,以宫廷返回民间,对民间乃至宗教的戏曲、音乐影响深远,对宫廷、官府与民间戏乐的沟通起着至关的作用。如“安史之乱”是唐王朝历史的转折点,对宫廷音乐、戏曲也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说是自唐以来的音乐中心由宫廷转到民间的导火索。长安陷落,宫廷音乐机构遭到破坏,宫廷优伶被迫流散到民间,宫廷音乐走出宫廷,来到平民百姓中间。宫廷优伶高超的技艺为民间戏乐表演注入了专业的、高层次的元素,使民间优伶数量增加很快,优伶带着高超的技艺流入民间,民间音乐艺术的中坚力量;而在宫廷等上层宴饮中,歌舞点缀,是地位、身份、财势的炫耀,优伶所起到的作用大都调节和渲染宴飨的气氛。在情况下,优伶多被动的地位,属于“应差式”的表演活动。民间优伶了地位,了乐舞戏的主人,对音乐、戏曲艺术的进展重大的推动初中语文教学论文作用。总之,无论优伶怎样流动,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地,将宫廷、地方、军旅、寺庙等连接,数量的戏乐表演无论在宫廷还是地方官府通用的,其不同之处有些表演仅限于宫廷特殊礼仪(祭祀先帝等),属于专曲专用;优伶执事于民间,则避开地受到方言、地域的影响,形成具有地方特点的表演,这历史进展的必定教育论文现象。
故此,优伶推动初中语文教学论文了乐、舞、戏的进展,却在上助长了唐代社会风气的奢靡。百戏娱乐性质的加强,使得朝野上下时有“放郑声”的呼吁,如“百戏散乐,本非正声,有隋之末,大见崇用,此谓淫风,不改”“散妓定非功成之乐也。如臣愚见,请并废之”“象阙路门,非倡优进御之所。望诏命妇会于别殿,九部伎以东西门入,散乐一色,伏望停省”⑨,等等。这些对优伶的贬抑之论,一隐含着“雅乐”与“俗乐”、“教化”与“娱乐”的冲突,另一亦出散乐过度崇尚百戏与唐王朝的衰落有联系,它是导致唐王朝由兴旺走向崩溃的因素。
(注: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探讨规划项目,项目编号:10221020104)
注释:
①刘昫.旧唐书[M].北京:书局,1975:1872.
②袁士硕.冯沅君古典文学论文集[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0:42.
③刘昫.旧唐书[M].北京:书局,1975:4607.
④王溥.唐会要[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1006.
⑤王溥.唐会要[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581.
⑥长孙无忌.唐律疏议[M].北京:书局,1983:42,399.
⑦董诰.全唐文[C].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1585.
⑧班固.汉书[M].北京:书局,1962:2732.
⑨刘昫.旧唐书[M].北京:书局,1975:2635,4984.
作者单位: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
(责任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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